近日,有网友反映,射洪市柳树中学变相要求高一年级重点班学生家长一次性支付5998元,高价购买校方推荐的平板电脑和捆绑教辅软件等,并且将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与学生分班挂钩:购买平板电脑后,学生可进入与重点班“同层次”的“平板平行班”。(4月21日川观新闻) “高价平板”并非新鲜词。近日,据中国政府网通报,安徽蚌埠群众反映的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求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一事,情况属实:今年1月5日,该中学擅自同意涉事企业进入学校七年级四个班级推销平板电脑。平板电脑每台2200元,平台使用费1200元年,3年须缴使用费3600元。目前已有142人缴费,合计金额达39。76万元。 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教育部三令五申,“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然而,高价平板电脑入校园仍在上演。网络检索发现,此前,四川、山东、浙江等地学校也都发生过“高价平板进校园”事件。 反观各地“高价平板进校园”事件,手法如出一辙,小厂杂牌、高价平板、捆绑软件、一次性支付、学生自愿、平板班、智慧课堂扯着教育信息化大旗,竖起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堂而皇之兜售价高质次产品,商家、学校等各方的利益交织一眼洞穿。 高价平板进校园,名曰“自愿”,实乃“强买强卖”。市场经济下,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法则,不能以“学生自愿”“家长自愿”为幌子,把学生当“韭菜”收割。 斩断“高价平板进校园”的黑手,遏制“高价平板进校园”不正之风,不能止步于问题曝光之后的退费,还要让学生、家长、社会知道真相。是谁没有把好学校的大门,是谁在踩踏“红线”,有没有部门或人员从中谋利,这些问题都要捋清楚,给学生、家长、公众一个明确的交待,而非一纸含糊不清的通报了事。 近年来,“学生自愿”“家长自愿”似乎成了无所不能的“伸缩器”:老师指定购买课辅资料,是学生自愿的;高价强行推销平板并与分班挂钩,是学生自愿的校内或明或暗、或多或少的变相收费但凡被爆出,都会拿“学生自愿”“家长自愿”当挡箭牌。自愿的前提是尊重,尊重的前提是平等,平等的要义是学校拟推出的某项问题(活动)要充分听取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并且要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任何一个关口打折,所谓的“学生自愿”“家长自愿”都会掺杂水分。让“自愿”回归本义,体现它应有的逻辑,是现代学校管理亟需补上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