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gnme作品) 在自己以为没有准备好的时候,机会就已经来了,那时只要迎难而上,成功便指日可待 1小“学渣”的诞生 相信大多数80后都是上初中以后才开始接触英语的吧?我也一样。 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由于参加游泳比赛,我没能赶上即将就读的初中为初一新生准备的“英语学前班”。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不掉队,爸妈带把我带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位补习老师面前。在让我简单的读了一下字母表以后,这位老师对我的英语下了一个定义“你的英语非常的差,发音很不好,理解能力也很差!”换成今天,我心里肯定会嘀咕您老是怎么从几个字母上发现了这么多问题啊?但在那时,除了懵逼就是沉浸在“从小到大第一次在学习受到如此暴击”的悲伤中。 最初只是单纯的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那么差,于是制定了一套学习英语的绝地反击计划。(以上文字只会出现在学霸的软文中的,这里并不适用。) 2偶像的力量: 接下来的故事其实是这样的:很意外的,在新的初中班上唯一一个小学要好的朋友(由于是厂矿子弟校考入市区中学,小学同学非常少)的带领下,疯狂地喜欢上了MichaelJackson。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个影响我一生的事件:使我学好了英语,有机会出国交流,到后来的留学海外,最重要的是今天有机会跟大家分享。 当年的老物件 话说回来,当年的初一英语应该从ABCD以及LiLei和HanMeimei的爱情故事中学习“Howareyou?Fine,Tyou。Andyou?”中开始的。那时课本中的单词量不值一提,更不要说系统的积累和提高了。如此英语程度,迷上了KingofPop之后我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听懂他的歌。暴露年龄的说一下,当时基本都听磁带,而且磁带大多是盗版,并没有歌词附带,CD也还并不太多,互联网和个人电脑应该还是很新鲜的词汇。在这种情况下,能做的就只有自己动手了。 对偶像的向往是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为了听懂歌为动力的驱使下,我以学英语为借口,将家里的收音机和随身听全部收入房间,飞速地通过英语教科书配套的磁带学完了初一的英语课本,并掌握了音标以及一些读音对应的拼写习惯。这个过程我不想赘述,学过那套课本的朋友们也都应该知道那本书涵盖的内容真心不多。接着,我便摩拳擦掌准备听歌记歌词了。 在此之前,说一说我当时听歌写歌词制定的方法吧: 首先是选歌,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把磁带里的歌从头到尾听几遍,选出自己喜欢的歌和不喜欢的歌。喜欢的歌自然会多听几遍,运气最好的时候就是磁带的的A、B面都是自己喜欢听的歌,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倒带和快进的时间。这真的是听着CD和MP3长大的孩子不懂的苦啊! 接下来就是熟悉歌词了。在听歌的过程中,我用的是由点到线再到面的片段听写法。 每一次听歌,多少都会有些熟悉的词,这些词汇就是我的听写“点”。有了“点”以后,再听的过程中不断确认“点”周边的词:首先辨别发音,记住发音了以后写下大致的拼写范围,知道拼写之后才能查字典查出单词的意思。查出单词之后放入原话中验证:一方面看句子是否通顺,另一方面反复检查是否发音正确,通过不断重复,完成一个句子。句子就是所谓的“线”。重复前面由“点”到“线”的过程,就会有几个句子,有了几个句子以后,便可以结合上下文对后面的句子进行推测,慢慢可以加快速度。 3开始受挫: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该方法并没有在一开始获得成功。不得不说,以MichaelJackson作为入手实在是一个不太明智的决定。我听歌写歌词的第一首歌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红得一塌糊涂的BlackorWhite,现在想起来,从开头的第一句话开始歌词大致如下: man:Knock,knock,knock。。。Hey!!! kiddo:What! Turnitoff!! Dad,Isthebestpart! Turnitoff!! NO。。。!! Istoolateforthis。Turnitoff!! Dad,sthebestpart!Comeon!! No,Turnitoffnow!! No,thisisthe。。。Iwannalistentoit,ok? 之后爸爸又说点什么以turnitoffnow结尾 最后就是孩子说的那几个我一直记得的词组: Yeah,Right!!Toolate。Sure。。。Eatthis! 短短这样的几句话,我大概听了一天才弄出来。而且最确定的就是最后那孩子说的几个词,以至于以后跟这磁带唱这首歌都是从“Eatthis”开始的。 说到这里,不妨提一下这个eatthis。我必须承认的是,这个词我是在快上高中的时候才知道它表达的真正意思,就是“等着吧”,表示给你感受一下接下来的东西,有“接招吧”的意思。而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就是“吃点东西吧”的意思。 由于Michael的语速和发音习惯,blackorwhite这首歌我花了很长时间也并没有攻克。当时听出来的前几句歌词是以下的样子: ItookmybabyonaS 点:Saturday Isthatagirlwithyou, 点:same I 点:believe 点:happentonight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找原版歌词来对照一下,看看我当时错了多少。 时隔多年,当年的手稿早就找不到了,很可惜不能拿出来给大家看看。但是如果有人要问我为什么现在还记得,我就只想说这么辛苦的扒下来的歌词而且之后很多年一直这样哼着,怎么会说忘就忘啊!miracle就是我听歌学到的第一个单词,似乎在暗示着我这方法能出奇迹呢。 回忆当时的过程其实很痛苦。不能完整的听歌,而是不断的play,backwards,play,backwards。。。不停的片段片段的听。由于词汇量过于有限,接触过的英文内容太少,加之初一花了太多精力在英语上,其他学科成绩下降很厉害,于是,我只得选择暂时放弃听歌写歌词。 4卷土重来 然而英文歌并没有因此淡出我的生活。相反的,我听歌的范围却越来越广了,在MichaelJackson之后开始听BoyzIIMen,All4One,MariahCarey,WhitneyHuston,CelineDion。RB当时是我音乐的全部,而我几乎在做所有科目的作业的时候都会听英文歌。在自己以为没有准备好的时候,机会就已经来了,那时只要迎难而上,成功便指日可待。 初二时的我喜欢听快歌,但总结了上次失败的经历,这一次并没有从自己喜欢的快歌开始。最早攻克的一首歌是Michael的Healtheworld,分析一下当时成功的三大原因: 1、量变产生质变:一方面英语的词汇量增加了,初二学生大概已经有1000以上的单词量了;另一方面听得歌多了,有很多新词和句子的表达方式就已经熟悉了,换句话说就是说熟悉了“套路”。 2、选歌:HealtheWorld一首抒情歌曲,更像在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创造更好世界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比周六晚上带女朋友出去玩(BlackOrWhite的第一句)更便于当年在大天朝教育制度下的初二学生理解。 3、熟悉了发音习惯:一开始其实对很多词的连读以及对Michael的发音习惯并不了解,熟悉了之后听词会相对容易。 虽说这首歌的听歌词过程基本成功了,但是问题还是存在的,听出来的歌词还是有错误的。举几个例子来说: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唱的是ifyoucarryonfortheliving,但歌词其实是还比如说weseethenationsturntheirswordsintoplowshares,因为不知道plowshares这个词,我一直当成甚至fearordread被我写成了fearordead。。。这样的错误并不少,很多是直到我有了原文歌词之后才意识到的。 Healtheworld这首歌的成功(我应该说是基本成功)大大的提高了我听歌写歌词的热情。随着RB的流行,我又成功听写了BoyzIIMen和All4one的大多数慢歌,像EndoftheRoad,Onesweetday,Iswear,Icanloveyoulikethat等等。从初二下学期开始,我每周至少会听写一首歌的歌词,甚至到后来盗版磁带和CD都有歌词的时候我依然保持这个习惯,有时还会发现盗版歌词的错处。到后来SavageGarden专辑到来时TrulyMadlyDeeply这样的歌我在基本上一遍就能完全听懂。 5后来的方向 高中以后因为以鼓手身份组建了乐队,听歌的方向完全转向britpop,punk和rock。最喜欢英伦摇滚,从一开始的oasis,Blur,Suede和Radiohead,到后来的Snowpetrol,Coldplay和Keane,大多数乐队的歌曲也是打榜歌,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找来听一下。这样的转变对我的影响就是唱的没有之前多了,但是初中的练习已经为我的口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后来经常听的英语歌 总结 听歌写歌词对口语的帮助: 大家不难看出,我的听写方式绝对能够提高英语听力,毋庸置疑对阅读理解也有帮助:找到了关键词,并提高了根据少数内容理解上下文的能力。但这个方法是怎样帮助我提高口语的呢? 听歌写歌词这都只能算输入,至于输出嘛,我当时真的是非常喜欢唱歌的,唱的频率之高以至于现在完全不唱歌了在保证有输出的前提下,这里结合雅思考试口语的评分标准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吧: 首先,在知道歌词的情况下唱歌能很好的提高说话的流利性和连贯性。举个我身边的一个极端例子吧:高中时自己作为鼓手和同学一起组织了一个乐队,该乐队主唱当年说话结巴,但唱歌时完全流利,绝对不会出现不该出现的停顿(希望该童鞋看到了不要对号入座。。。。。。)听歌写歌词以后再跟唱,这样的锻炼对于提高语速、合理断句和准确发音都有很大的帮助。 其次,已经无需赘述,按我的方法听歌写歌词,无疑会在一定阶段大大的扩充口语词汇量。为什么加“口语”这个定语,因为听流行歌曲不同于阅读,很多时候接触到的是更为口语化的表达,例如Toolowtofindmyway,toohightowonderwhy。Iinanothertime。NowIcanhearthesun,thecloudsdriftingthroughtheblinds。Aflowingthroughmymind(LebaneseBlonde,TCorporation)这是我休息时很喜欢听的一首歌,大家看看这一段歌词是不是每一句话都能成为一段装逼利器呢? 另外,从歌词中学到的词永远是扎根在句子中的,甚至是有上下文的,更加便于理解记忆单词。例如:PsychicspyfromCselation。LittlegirlfromSwedendreamofsilverscreenquotation。(Californication,RedHotChiliPeppers)虽然意思感觉有点奇怪,但越是怪的歌词,越是容易想起整句话。这样一来,对生词的词性和用法会有更好的理解。而在口语运用中,如此的记忆方式甚至可以省去造句的烦恼。Say:Yrejustlikeapsychicspytryingtostealmydeepestsecret。 不瞒大家说,我的中文语法是通过英文学会的。小学时学主谓宾一窍不通,但由于听歌写歌词,能听懂的词在句子中起到不同的作用,渐渐的完全搞明白了所谓的语法,知道了动词名词的搭配和位置,不完整的句子缺少哪些东西。脑子里面装了很多歌词之后,在运用的时候完全可以直接挪用或者改造歌词,说出很地道的句子。所以说,听歌不仅解决了造句问题,听歌记歌词的方式甚至教会了我英语语法。潜移默化中,其实自己的语感也更好了。 最后,跟着唱歌会给初学英语的人很好的发音习惯。这里指的并不是大家经常说的所谓“地道美音”或者“标准伦敦腔”的那种发音,而是知道哪些音该浊化,哪些音该轻读或重读,哪些词连在一起该怎么发音。譬如说,spot的p会浊化;歌词里常出现的tevenmatter中的“even”一般都会被轻读而被重读的是“matter”;还有就是re,re,reall这样连在一起的词的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