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铺租赁合同1 甲方(出借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地: 联系电话: 乙方(借用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无偿借用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拉萨市和平路东噶工程机械大街1号楼45号(以下简称“该商铺”)无偿租借给乙方。 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产权证号:。 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借用该商铺。 4、租赁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屋内设施清单进行交接,并核对后签字确认。 第二条租赁形式 甲方仅提供店面,不包括已有设备、设施,乙方在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自主经营,维护商铺完好,盈亏自负。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 鉴于甲、乙双方系好友,此商铺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借用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商铺的使用及维护 1、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需保证对店铺内所有设施的完好,不得私自设定自物权、他物权等;如乙方有设定以上任何权利的情形,乙方应当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用期限内相应的商铺使用费,同时本合同于甲方发现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设定权利事件发生之日自动废止。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保证该商铺以及现有设施的使用安全及维护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新购置的设施由其自行维护。 3、借用期限内,商铺的环保、卫生、消防、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装修和改建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对商铺进行任何部位的修建、拆除、装修、更改水、电、气线路等行为。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任何情形,本合同于甲方发现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行为发生之日自动废止。 第六条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的所有或者部分。如经甲方发现,本合同自动废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如因生产需要,可单方面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合同废止。 2、甲方保证乙方所借用商铺无他人权利争议。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应的各项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不得无照经营或非法经营。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由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迟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由须临时搬迁的,应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2、如因不可抗拒的原由,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堆龙德庆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个人)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提供以下第项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1)房产证(房产证编号:); (2)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3)其他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文件名称编号:)。 3、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甲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有其他共有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或其他共有人同意甲方出租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甲方保证对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及出租该房屋未侵犯第三方的权益,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房屋,对房屋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装修等情况均予以认可。 5、房屋交付时需通水通电、门窗锁完好、屋内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前应结清管理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房屋全部转租或部分分租给他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4、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5、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度,水度,煤气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号: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区路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租金总额:第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第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第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圆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 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1、甲方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该房屋的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止。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四、定金 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自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3、租期开始之后,上述定金将自动转为租金。 五、租金 1、租金年度数额及支付日期,详细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指定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收款人:。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天支付,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支付日期以付出凭证日期为准,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发票。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并按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二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3、如乙方拖欠水、电、通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证金,乙方应在两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的水、电、通信等费用由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物业管理费由承担,并按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水、电、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内外结构、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该房屋。 4、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的,甲方应负全赔偿责任。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计算。 5、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性质为餐饮、饮食行业。 九、乙方的义务 1、在入租时应检查甲方所配备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承租房屋整体格局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改装及装修。 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将该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允许并提供相应配合,并对承租的房屋及设施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转让合同。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天通知对方,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放弃,由甲方处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单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如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大写:)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损失,则违约方还须就不足部份支付赔偿金。乙方的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计算。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复印件(只能用于办理各类证件)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产。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其他联系人: 电话: 银行帐号: 乙方(承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其他联系人: 电话: 丙方(原承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其他联系人: 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作为出租方将位于大街院楼室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前所盖的房屋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承租方。各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大街院楼室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前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押金、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押金为人民币元整,合同签订日缴纳。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返还给乙方。 2、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 3、从第二年起,租金每月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每月为元,第三年每月为元,第四年每月为元,第五年每月为元,按实际使用年月起止计算)。 4、经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年租金分四期付款即租金按季度计算支付。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每年第一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每年第二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每年第三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每年第四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负担及缴纳 1、物业管理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缴纳(水费元方,水表底数为度,电费元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装修及维修费: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除此之外,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及政府有关部门拆除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出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在租赁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对承租方的经营提供方便,协助承租方进行正常的开业经营。 第六条在租赁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 2、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如果甲方将本合同标的房屋所依附的拥有房产所有权的房屋转移给第三方时,不管本合同标的房屋(即商铺)是否同时转移,该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和甲方都继续有效。甲方承诺向新的房产所有者声明本合同标的房屋(即商铺)由承租人承租的情况。甲方出卖本合同标的房屋及所依附的拥有房产所有权的房屋时,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在遵守本合同各条款的条件下,乙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委托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经营,甲方认可该第三方享有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若甲方或丙方在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包括签署本合同之前和之后),又将本合同标的房屋出租给第三方,或者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都视为甲方或丙方构成违约,甲方或丙方除支付乙方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至正常使用之日租金的倍作为违约金外,应赔偿乙方为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房屋续租和拆除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3、如房屋在租赁期间被有关部门拆除或限制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甲方应退还相应期间的租金及全部押金。并在新建或能正常经营后继续履行本合同至租赁期满。新建或限制不能正常经营期间耽误的时间自动后延租期。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甲方应根据情况免除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及相关 1、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与丙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涉及本合同标的房屋的相关租赁协议全部解除,甲方与丙方因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丙方自行解决。 4、如出现甲方与丙方因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期间产生的第三方向乙方追索相关款项的情况,甲方、丙方承诺自行解决,如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垫付情况,乙方垫付后可向甲方、丙方任何一方进行追索。 5、乙方一次性支付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丙方交付厨房用具财产及对该房屋装修的对价。厨房用具财产清单见附件。如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支付的元需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各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房产证明、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与丙方的房屋租赁协议、厨房财产清单及标的房屋内置装修及房屋外观照片等。 甲方(出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大街院楼室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原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办公需要,租用甲方房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地址:杨家桥104国道边(原基础公司)二楼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叁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租金计付办法:每年租金元(另水电押金3000元)。乙方每年支付一次房租。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第一年房屋租金45000元,以后于每年合同到期提前半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乙方未能如期交清房租,合同即行中止,甲方有权将此房屋另租他人。 五、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对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材料按甲方通知期限内乙方自行拆除,不作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间,如遇甲方企业经营决策调整,对该房屋使用和经营方式等发生变动,或遇地块拆迁等必须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下租金按比例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七、租赁期间,涉及该出租房屋的管理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调节税等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保持设备完好无损,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或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租用房屋内的装修费和修缮费自理,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概不补偿,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拆除。 九、租赁期间,如因乙方经营原因,造成对周边环境影响等,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经营原因造成四邻、门前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叁天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由甲方处理。乙方如欲续租,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租合同。 十一、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两倍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十二、乙方所租用房屋,在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归乙方使用。为了保证乙方的办公需要,甲方在租赁期生效前给予乙方半个月的装潢维修期。维修期不计入租期,免收房租。 十三、本幢楼层梯间系三层房屋共用出入,乙方不得独占。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照。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出租方:承租方: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9 出租方:XXXX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XXX市XXXX号“XXXXX”号商铺,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差异时,每平方米租金不变,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房屋及其他费用,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叁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X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税费、保险费承担 房产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缴纳。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正规财税发票,费用及相关税金由乙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乙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九条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市区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其中免租期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三、租金及其它费用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元。 2、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3、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二)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2、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六、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七、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八、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九、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其他 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商铺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商铺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号室(部位)(以下简称该商铺)。该商铺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商铺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商铺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商铺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4。2该商铺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商铺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商铺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商铺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商铺,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商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商铺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商铺,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商铺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商铺、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商铺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八)。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商铺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商铺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商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商铺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于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上述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为期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计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第二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3、第三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二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租赁上述租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租赁期满之日由甲方确认验收后,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必须以每月不得超过当月日前支付甲方全额租金的该当缴纳,逾期个月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出租并没收所有保证金,租金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变卖该铺所有财产作为抵销甲方的所有费用。 4、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如需要拆墙等内部装修,应向主交纳保证金,每条墙元整(大写: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墙体恢复原有面貌,甲方确认验收后方如数归还所有保证金。 5、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经营项目及从事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铺面并没收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6、甲方将上述铺面出租给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间,如因租赁该铺面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和缴纳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含房屋租赁税等),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7、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将上述铺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续租及租金计算方法应由以后从新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不再续约,铺面内外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交回给甲方时不能损坏墙面的装修,如卷闸、电表、水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8、乙方在租用期间需要交纳的水电费、清洁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交清租用期间的一切水电费,不交清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提供一间铺面水电表各一个,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进行转租他人,如有违反有权收回铺面,并由甲方另行出租。 10、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作证明。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第二条租期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第叁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一次缴纳租金。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押金人民币元。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煺还乙方押金(无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煺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5,如拖欠租金拾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煺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塬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塬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塬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叁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煺还乙方。 第八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受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乙方购买由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广场(以下简称本商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号,鉴于政府对本商场商业形态、经营内容的整体要求,以及商场自身市场培育和规范有序经营的要求,乙方将该商铺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甲方接受此项委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全权委托物业经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状况 1、地址及物业编号(详见产权证或店铺划分示意图): 2、面积: 3、权属: 4、预售总金额:万元(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独家代理本物业经租活动。 2、本合同所称的“委托经营”系指乙方将所购商铺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甲方经营,并授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招商和订立租赁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商铺进行商业性利用,合同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广场”之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汇报。在期满时由乙方收回自行经营或作其他处置的运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负责本物业的对外宣传和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并付之实施具体的市场运作。 4、首期委托期限议定为5年,即本市场开张之日起5年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委托甲方经营该商铺,则期限为3年,本合同条款继续延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将该商铺交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交房之日至年月日该商铺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间进行招商装修等额准备工作,不向乙方偿付所约定的回报。 5、合同期间,乙方对该商铺如需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受让人或承典人或他项权利人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由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义务。 6、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未获甲方书面准许不得自行经营。 7、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对甲方的委托(但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经营期满,乙方以该商铺的届时状态收回该商铺,商铺内外固定附着的装饰物等无偿归乙方所有,但专属于前经营者的字号、专用商业内容的固定装饰物除外。 9、鉴于甲方在本商场经营初期需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考虑到市场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向乙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固定回报。从200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经营期间,因使用该商铺的人员对房屋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的损坏或因其不当使用影响房屋结构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修复责任。 1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统一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不破坏建筑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本商场商铺进行分割布局调整,及对该商铺进行符合经营风格的装饰装修。经营期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该商铺初始分割状态或保持原状,装修装饰按本条第8款执行。 12、为便于市场的规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驻,均须与市场管理签署统一的租赁协议或其它约定。 三、委托与收益费用的结算 1、本物业收益金议定为本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回报。 2、本市场开张之日,核定为收益金起始日。(自年月日起算)。 3、收益金结算用期为12个月次。结算方式为:划款或现金,甲方收款后应及时出具发票或有效凭据。 4、甲方属市场经租管理部门,受托是为了市场的规范经营。除收益金以上的溢价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费。 5、收益金的设定是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的结果。溢价部分为甲方市场运作的正当受益,乙方对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业在经租过程中,不能单独达到设定的收益金价值。甲方仍应按正常地结算方式,将收益金结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经营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回报损失,赔偿金额提前月数6个月回报额。 2、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商铺使用人在委托经营期间损坏房屋的,承担修复责任,经修复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按时偿付经营回报的以每延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对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间对商铺进行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经营期内因不履行与该商铺有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权利受到限制,因而导致甲方经济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以上各项条款为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补充协议以阐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根据有关条款,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责任,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九、备注 1、乙方附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复印件壹份。 2、进户证明等。(复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证明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