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计划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决定于20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国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国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另定)。 (三)各省(区、市)和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任务地(市)应建立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利用2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各地监测网络构成如有变化,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一)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协助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器材招标,制作监测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监督、检查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监测工作简报,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验收、汇总、统计运算和研究分析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监测结果; 8、完善和管理国家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二)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发放监测器材、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监督、检查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监测工作简报,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验收、汇总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8、研究分析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向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9、完善和管理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三)地(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地(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地(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监测卡片,完成数据录入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四)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队至少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 2、配备国家体育总局提供的体质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69周岁的中国国民,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年(学生)(719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个省(区、市)每一年龄组抽样100人,总样本量为1600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5559岁),六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个省(区、市)每一年龄组抽样100人,总样本量为4800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每个省(区、市)每一年龄组抽样100人,总样本量为80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每个省(区、市)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总样本量为7200人,全国共计223200人。 (三)抽样原则 本次监测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五、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六、监测经费 (一)国家体育总局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实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二)各省(区、市)和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任务的地(市)应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七、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配发的体质监测器材。 八、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1月20年3月) 1、制定工作方案 (1)20年9月底前,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下发《2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20年12月底前,各省(区、市)制定并向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报送本省(区、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监测网络、监测队队数及人数、培训时间、监测时间、器材配备计划及到位时间、工作流程、经费落实情况等详细内容)。 2、培训人员 (1)20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举办全国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培训班; (2)20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完成本省(区、市)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3、落实器材 (1)20年12月底前,国家体育总局进行监测器材招标。 (2)20年2月底前,国家体育总局将监测器材发放到各省(区、市); (3)20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将监测器材全部配备到位。 4、制作、发放监测卡片、手册及软件 (1)20年9月底前,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制作完成监测卡片、手册及软件; (2)20年2月底前,国家体育总局将监测卡片、手册及软件发放到各省(区、市)。 (二)测试阶段(20年4月9月) 1、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等情况,在此期间内自行确定测试时间,完成本省(区、市)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2、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各省(区、市)的测试时间,组织人员到测试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三)数据处理阶段(20年10月20年5月) 1、20年10月底前,各省(区、市)将汇总的数据连同监测卡片报送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2、20年5月底前,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完成全国监测数据的检查验收和统计,并将结果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统计局。 (四)总结阶段(20年6月20年12月) 1、20年610月,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织撰写、出版《20年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2、20年8月底前,各省(区、市)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监测工作总结; 3、20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召开总结表彰暨监测结果新闻发布会; 4、20年11月20年9月,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织撰写、出版《20年国民体质研究报告》; 5、20年10月,召开体质研究与健康促进论文报告会,出版论文集。 九、工作要求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为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五)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