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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

10月22日 霸鲸观投稿
  简单二人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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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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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经营协议书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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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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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1
  合伙人:
  身份证:
  住址:
  合伙人:
  身份证:
  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承担。
  第五条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2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合伙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经营东营区济南路百货大楼五楼餐厅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双方都出资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双方各占50的股份。
  (四)甲、乙协商一致,决定聘请一名店长,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员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店长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币的工资待遇,年底给予店长20的盈余分成。
  (五)甲主要负责与“土耳其烤肉”项目的百货大楼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
  (六)乙享有对合伙经营项目财物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每月进行对账),须甲、乙协商一致之后方可进行。
  (七)账目管理:合伙人约定在土耳其烤肉项目运作期间,甲、乙分别负责对账目和现金进行管理。甲负责账目,每一笔开支都得有甲签字才能从乙方取得现金。
  (八)甲乙双方应该严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与他人。对有意加盟本店的双方协商后方可决定。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盈余分配。分配时间:暂定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长三方的盈余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经营不善,债务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合伙期限届满;
  合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确定无法完成。
  (十一)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甲):
  联系电话:
  合伙人签名(乙):
  联系电话: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3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第一条合伙宗旨:
  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惠州市公司。
  合伙经营范围:胎毛笔、手足印、胎毛章、胎毛画等婴幼儿纪念品。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和经营实际为依据,按甲、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实际为据,按甲、乙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合同;
  需经双方合伙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同意;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对方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协商,为合伙经营项目法人代表和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4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现金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植农业蔬果生产、加工项目、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向甲方现金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种植、管理、经营、销售,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露天种植蔬菜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乙方按项目建设投产壹年内按人民币每亩每年元的标准进行,共1亩,计万元(大写:)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包括甲方公司种植的品种、数量、员工人事招聘管理、投产软硬件、资金使用情况、销售运营等。乙方有权知晓数据,但无权参与。
  3、甲方保证以销售完成的给予乙方分红。
  4、合同到期后,甲方可给予乙方优先续签的权利,乙方不需要续签的,甲方归退乙方原始投入资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资金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种植蔬菜的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生产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收益金,即:以壹年为单位,如壹年后继续入股,则继续按同等条件入股投资,签署该合同;如果撤资不投,则要求在壹年合同期满后方可撤职,甲方归还本合同乙方签署的资金数目及分红。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生产、管理动态、销售数据的情况。
  3、乙方有权知晓甲方一切生产活动的数据,包括品种种植分析、数量、人事用工招聘雇用信息、生产原材料成本数据、生产数据、销售数据等。但不参与甲方实施行径。
  4、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基地种植蔬菜权项仍归入股人所有,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有权对整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生产方案。
  3、甲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如发生洪涝水灾、干旱、地震、虫灾等不可抗因素,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估算损失数据,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非乙方人为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单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损失。
  4、合同到期后,如甲方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乙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甲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5、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行为,甲乙双方共同与国家相关部门协商,其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九、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机关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5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
  2、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个月第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至之日起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6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10、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地址:区龙祥花园330号,经营面积平方米,经营范围: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8)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8
  甲方(合伙人):,住所:
  乙方(合伙人):,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
  2、经营场所地点:
  第三条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元。
  第八条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元以上(含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元。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9
  甲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五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六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七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月日
  简短的二人合伙协议书篇10
  甲方执行单位:
  乙方执行单位: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培训英语教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教育局与大学合作进行的教师培训属非学历教育性质,目的在于提高教师的学力和业务水平。
  二、甲方负责组织与行政管理,乙方负责教学和业务管理,并为教学质量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举办的学力教育培训班,每期90名学生,每个教学班人数为30人,培训期限为一年,培训班的英语教学时数为280300学时。
  四、乙方承诺:经过培训,能使甲方参加培训的大部分学员在英语听力和口语等方面的能力有明显提高。对于学员反映强烈、课堂教学效果差的教师,经甲方提出,乙方应当予以及时更换。
  五、甲乙双方都同意将日常的教学点设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寒暑假期间将教学点设在大学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学员开设的课程及课时分配计划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七、乙方负责组织好平时的测验、中段考、结业考及水平测试(共三次),对三次水平测试合格者颁发学力证明书(结业证书),并负责建立接受培训英语教师的学力档案;甲方负责建立全区英语教师的继续教育档案,并负责把教师培训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管理。
  八、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的培训时间,乙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变更应当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训费用按照每生每课时20元计算(包含教材费和散页讲义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训费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学员在外贸大学校本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学员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区教师进修学校与出国人员培训部协商解决。
  甲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
  乙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

学前教育个人实习小结学前教育个人实习小结学前教育个人实习小结来到xxxx幼儿园两个星期了,甜苦辣样样都有品尝到,可品来品去,觉得酸也甜,苦也甜,辣也甜!这并非是在作诗。这是我的切身体会……教育实习个人小结教育实习个人小结的范文教育实习个人小结的范文时光荏苒,为期两个月的教学实习转瞬即逝。时间虽短,却给我留下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不可磨灭的记忆。回想起9月13日当天,年……教育实习个人小结教育实习个人小结例文教育实习个人小结例文转眼间,我在南安国光中学一个多月的教育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了。本来,我的心是忐忑不安的,一直担心自己是否能够胜任这个工作,但是指……中学教育实习个人小结中学教育实习个人小结中学教育实习个人小结都说实习会让人终生难忘,在经历了三个月的历练后我深有体会。第一个月是熟悉与磨合期,第二个月可以算作稳定期,这个六月,是在稳定……中学教育个人实习报告中学教育个人实习报告中学教育个人实习报告历时两个月的教育实习已经结束,在这接近两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积极良好,最终圆满完成母校托付于我在实习单位里的……教育教学工作小结教育教学工作小结范文教育教学工作小结范文一年来,本人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对人真诚、尊……中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中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中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一、情况分析由于我园幼儿从未接触过蒙氏教育,所以活动时常规较差,动手能力有所欠缺,自理能力较弱,需要老师特别关爱和照顾……个人教育小结个人教育小结范文模板个人教育小结范文模板个人教育小结一、关于学习停滞将面临死亡。“学海无涯,教无止境”,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教学的青……教育教学工作小结教育教学工作小结教育教学工作小结篇一:教育教学心得体会我作为一个年轻教师,参加工作七年来,在学校领导和老教师的关心和帮助下,不断地总结教育教学的经验和教训,使……儿科护士实习小结精选儿科护士实习小结推荐精选儿科护士实习小结推荐五彩斑斓的墙壁,花花绿绿的床单,我们仿佛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眼前面对的病人全都是一个个天真又可爱的小精灵。2周……儿科实习的心得体会儿科实习的心得体会(通用14篇)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儿科实……在儿科的实习鉴定在儿科的实习鉴定在儿科的实习鉴定回顾在儿科实习的这二星期,使我获得了不少见识,例如在二组中,为儿科中的孩子作雾化,以及一组的测肛温,使我学会了如何地去测肛表。在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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