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集资7亿与官员挪用158亿前者死刑后者有期?
8月8日 拭朱砂投稿 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因非法集资7亿元,于3月21日被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集资诈骗罪,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杜益敏一审被判死刑的前一天,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因挪用小城镇保险基金达158。56亿元,被
吉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数罪并罚(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这是两个很有典型意义的经济案,但处罚结果却有天壤之别。一个是非法集资7亿元判了死刑,一个是挪用公款158。56亿元,却被判18年。后者所涉及的金额是前者的22。6倍,但获得的惩罚却远远轻于前者。而且后者所导致的损失是,截至案发前尚有124。21亿元没有收回。另外,后者是数罪并罚才判18年,而前者只是一个“集资诈骗罪”就判死刑。难道集资诈骗这个罪行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要远远大于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加在一起的罪恶吗?
从目前刑法规定对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处罚来看,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杜益敏死刑有法可依;而对于祝均一的数罪并罚,则有让人质疑之处。
其一是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且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要从重处罚。仅这一条,对祝均一的量刑就可以是无期徒刑。
其二是祝均一的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三是祝均一的受贿罪。刑法规定,受贿罪有9个量刑档次,其中最重的处罚是: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依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祝均一因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名成立,其中被认定受贿160万元,如果按数量,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
当然,也许杜益敏案和祝均一案还有不同的情节,而不能以损失、受贿、贪污的金钱数额为唯一的量刑依据,但是审判者应当向公众明确地解释,有哪些情节足以让毁掉158。56亿元和受贿160万元的祝均一,比诈骗7亿元的杜益敏罪恶更小?
而且,从表面上看,公众更有理由相信祝均一的犯罪更为恶劣,造成的损失更严重,因为他是政府官员,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而且动用的是人们的养老钱。而对于杜益敏,千万不能让公众产生“不杀不足以灭口”的推论。
许霆案已经在让公众思考、激辩现行的法律缺陷,杜益敏案和祝均一案,更需要我们关注现行法律量刑的公平与公正问题。
梁治平:故纸中的法律与社会拙著《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1996)出版之前,为了让读者对书中讨论的清代社会风貌有一点感性的认识,我特地向藏书家田涛先生借了几张清代契纸作制版之用。田涛先生收集民间契约文……
梁治平:法法律法治读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常听人谈“法制”问题,讨论“法治”的文章、专著却不多见,更少有份量的论著。然而读毕龚祥瑞先生近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上面的印象便大为改观了。这并不是一部关于一般法治理论……
喻中:吴经熊与马锡五:现代中国两种法律传统的象征摘要:清朝末年以后的中国法律传统可以称为“现代法律传统”,这一现代法律传统又可以分为两翼:以吴经熊为象征的西化法律传统,以马锡五为象征的乡土法律传统,两者各具价值、各有领域。有……
平民集资7亿与官员挪用158亿前者死刑后者有期?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因非法集资7亿元,于3月21日被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集资诈骗罪,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杜益敏一审被判死刑的前一天……
朱苏力:知识的分类与法治亚里士多德曾经将人类的知识分作三大类,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所谓纯粹理性,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大致是几何、代数、逻辑之类可以精密研究的学科,如今似乎还应当包括某些(例如,传统……
高一飞: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还要等待什么“时机”两会前夕,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北大教授巩献田等一批退休官员和学者,给全国人大、政协等提交建议,呼吁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并随信提交了代拟的“草案”。……
梁治平:“公法”与“公法文化”乌尔比安(公元三世纪之罗马大法学家)是这样论说公法和私法的关系的:“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事实上,它们有的造福于公共利益,有的则造福于私人。”(黄……
梁治平:法治进程中的知识转变在中国的知识界,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存在着一种法律人与知识分子的分离。说得具体一些,法律人似乎并不关心一般知识分子所讨论的问题,普通知识分子也不了解法律人所作的工作。不但法律人不算……
喻中:中国政治中正式规则与潜规则的相互关系当代中国的权力腐败并非少数官员的个人行为,也不是仅仅发生在权力机构的高墙大院之内。无论是参与腐败活动的个人还是群体,其腐败行为都是各种社会因素相互交织的结果,当前的大面积的权力……
高一飞:澄清对“舆论审判”的几点误解在3月11日上午的广东团分组审议上,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就许霆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代表们的观点比较统一,他们认为,“许霆案判得太重了一点”,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
高一飞:法官人才真的“短缺”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日进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高一飞:如何保障“不接受”垃圾短信的权利央视315晚会揭露了垃圾短信的来源。该报道称,短信群发业务公司之一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分众传媒子公司)掌握了中国5亿多手机用户中一半的手机用户信息,其中仅郑州分众无线传媒……
夏志清:五四文学与台湾当代文学夏志清先生系美国耶鲁大学英语系博士,现任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中国文学教授。夏先生著作极多,作品散见于外国著名学术杂志。他所著《中国古典小说》、《中国现代小说史……
肖舜旦:中国现代唯美诗之双璧《雨巷》《再别康桥》比较赏析在中国现代诗歌发展史上,戴望舒的《雨巷》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可说具有举足轻重的经典性意义,堪称现代唯美诗之双璧。两首诗在艺术风格、意境上既有相通、相似处,又有相反相成相衬的绝……
马春花韩琛:沉默的他者:“二周失和”叙事中的羽太信子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周氏兄弟失和是一桩备受关注的事件。失和前,共同出版著作,相互署名,有一般兄弟无法比拟的亲密;失和后,老死不相往来,彼此攻讦,终了也未能消除内心的怨恨。从“兄弟……
青袖:性灵深处的妙悟:徐志摩与禅作为一位风花雪月的“诗公子”,而且是以生平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吊足大众口味的浪漫人物,徐志摩似乎与佛教的什么“色”啊“空”啊沾不上边。然而,公众关注的往往是诗人的表面,世俗的种种……
郭于华:个体命运与时代知道作家胡发云,是从读《如焉sars。come》开始的,《迷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则是他多年后的又一沉重之作。评论一部小说,本不是社会学研究者的“本职”,但这部书写……
林达:读王鼎钧随感王鼎钧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中文作家。王鼎钧的四部回忆录在大陆出版,是读者的一件幸事。读后感想各人不同,对我来说,读他的书,如一个久违年代突然走到面前。那些许久没有再听到的用词用语,……
高殿杰:钱理群的语文教育思想及其实践论及中小学语文教育,钱理群是绝对绕不过去的一个人物。作为著名的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专家,国内研究鲁迅的权威学者,他不是自我沉浸在大学“象牙塔”里自己的书斋中,执着于自己的现代文学……
孟繁华:传媒与社会主义文化领导权现代传媒的发展,已不止是科技神话,无所不能的现代技术和光怪陆离的资讯及想象的合谋,使传媒的整体形象正趋于“人妖之间”。一方面,它几乎无处不在地填充着日常生活,以尽其所能的方式为……
黄忠顺:新的形式就是再生的原初形式张承志散文《离别西海固》中有一句话,可以用来揭示1990年代以来长篇小说创作呈现出来的一种文体创新现象,那就是“新的形式就是再生的原初形式”。这种文体创新,套用……
陶东风:检讨书与中国式见证文学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文革”或反“右”时期的受难者、幸存者开始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撰写各种形式的文字(包括回忆录、访谈、口述史等等),记录自己所亲历的那个荒唐岁月。其中特别值得注意……
段培君:五四新文化的历史建构五四时期,是中国文化史上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一段时期。在这一时期,五四新文化由于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需要而成为一种主要的文化选择。理解和分析这一时期的文化过程及其特点,需要首先……
王树增:李鸿章之死100年前的1901年11月7日,李鸿章在屈辱和病痛中辞世。生当“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李鸿章,生前身后都遭到诟病。本文试图从新的视角审视李鸿章,相信对仍致力于实现现代化的国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