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飞:为“收容遣送”招魂的逻辑其实很幼稚
2024年8月16日 凝脂 收容遣送制度是一项万恶的制度,现已经被废除,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最近却有钟南山院士和乔新生教授为其招魂。钟院士本来就不是社会科学学者,更不一定理解法律的精神,因一次偶然被抢事件产生了切肤之痛而一时兴起所发的感慨,我们本不必当真,而引起各界的特别注意则是因为担心其人大代表、社会名流的身份可能使其观点影响立法。这一点只是提醒我们:让人大代表成为职业政治家,让立法者懂法、不说外行话已经是时候了。而乔教授则不同,是一位法学教授,很容易让人觉得其观点符合法理,所以有很强的煽动性。
但当我注意了乔教授发表的两篇关于收容遣送的评论之后,发现他关于“收容遣送”的逻辑其实很幼稚,是根本不堪一驳的。
乔教授主张不要废除收容遣送的第一个理由是好制度被坏人利用了。他说,“无论是当初颁布的收容遣送办法,还是后来修改过的地方性法规,都没有赋予收容遣送工作人员扩大收容遣送办法适用范围的权利。”那么,这个收容遣送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乔教授说“在上个世纪的年代,随着城乡之间的藩篱被打破,大批农民涌入城镇。这些人中绝大部分能够自食其力,但也有极少数人缺乏劳动能力,他们游荡在大街小巷,衣食无着,为了解决温饱问题,而实施盗窃、抢夺行为。国务院出台的收容遣送办法,旨在解决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问题。”(鼓噪废除收容制度的学者应闭门思过,作者:乔新生,http:star。news。sohu。com20060625n243924522。shtml,2006年06月25日,来源:信息时报。)
在乔教授对收容遣送办法的牵强的解释中(如“旨在解决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问题”就是乔教授的一厢情愿),收容遣送对象可能存在对两种人,一种是“实施盗窃、抢夺行为”的人,但他忽略了,对于这类人,我们已经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对其规定了惩罚,在惩罚之后还规定强制遣送制度,本质上难道不是对有过违法的人附加的一种全世界特有的剥夺迁徒自由、人身自由的惩罚吗?
另一个目的是“解决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问题。”乔教授的文章中没有明确指出这一部分人流浪乞讨人员是否包括在“实施盗窃、抢夺行为”的人中,但从其行文的逻辑来看,应当是指的只要生存有问题的流浪乞讨人员都应当包括在内,如果是这样的话,试问这种不允许流浪乞讨的法律难道不是恶法吗?一个人无法生存的时候,过流浪乞讨这种低下的生活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岂不是剥夺了他最基本的生存权吗?
其实“收容”和“遣送”两个部分都是强制的,是在行政处罚和刑罚之外设立的一项特殊的强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制度。乔教授一再强调这是一种救助制度,试问世界上有这么残酷的救助制度吗?如果这是一种所谓求助,人民就应当有自愿接受的权利或拒绝的权利。而现在国务院新出台的救助制度就已经足矣,而不必“恢复”收容遣送制度。
乔教授认为制度本身有存在的必要,只是“少数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超越职权、滥用权力”。首先,这种“少数”的估计本身难以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其次,当今中国即使是普通农民也少有发出“上面的政策是好的,只是执行的人不按规定办事”的感慨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的权力运作规律。一个制度在实践中问题百出,危害重重,就一定是这个制度本身出了问题,这应当是现代政治学的常识。
乔教授的另一个为收容遣送招魂的理由是“收容遣送制度并非万恶”(乔新生收容遣送制度并非万恶,乔新生,http:star。news。sohu。com20060704n244079571。shtml,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2006年07月04日。)只是尚不完善,需要改造而已,于是提出收容遣送应当改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首先,收容遣送的对象必须是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且拒绝接受社会救助的公民。其次,被收容遣送人员必须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公民,其违法行为给国家、公民和企事业单位带来了损害,但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第三,被收容遣送人员实施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三次以上、仍不思悔改并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第四,公安机关应当将收容遣送的决定提交法院作出裁定。第五,法院认为解除收容遣送的强制措施,行为人仍有可能在居住地实施违法行为,必须收容遣送。”
在乔教授的这个设计中,把“拒绝接受社会救助”与“被行政拘留三次以上、仍不思悔改并继续从事违法行为”两者并列的设计已经很不合理,这让人搞不清楚到底是为了惩罚还是为了救助。因为如果他的设计是必要的,对“被行政拘留三次以上、仍不思悔改并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的人为什么还要以“拒绝接受社会救助”为条件才收容遣送呢?又有谁会在这时候拒绝不损害其人身自由和其他权利的救助呢?(他所设计的拒绝救助发生在收容遣送之前。)
另外,如果这样从实体到程序都全盘更新、加了这么多限制进行改造才合理的制度本身没有问题,那么如果有人说“封建制度也不应当在当代废除,只要在这个封建社会中搞三权分立、保护人权、自由、平等就行了”,那么,这样的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么?这样为封建社会发表的辩词还讲逻辑吗?如果基本的内容都变了,还要保持那个臭名昭著的名词又有何意义?
人类对某一个制度的固定内含有共识才能进行交流,这样的偷换概念之后,再来一个“鼓噪废除收容制度的学者应闭门思过”的“鼓噪”,岂不是搅混水和抬扛?其实,并不是身为教授的乔先生逻辑水平低到这个程度,为收容遣送招魂的根本原因还是他对那个制度恋恋不舍。
乔教授真正看到的是“无业游民的为所欲为促使普通公民暴力相向,而公民的暴力倾向必然会进一步导致恶性案件不断发生。”在他的心目中,即使还没有“实施盗窃、抢夺行为”,无业游民的为所欲为(不知道身为一个法律学者所说的“为所欲为”到底是什么含义)早已经让乔教授看到了将来可能发生的“恶性案件”,言谈之中,这位有着高雅职业的法学教授对“无业游民”的偏见和蔑视已经暴露无遗,其姿态与对外地民工充满了浅薄傲慢的城市小市民何其相似。
2006年7月15日于西南政法大学。
周朝英:极端犯罪的形成机制及其预防与应对【摘要】极端犯罪的共同心理现象是行为性质极其严重;诱发因素与行为及结果相比明显缺乏逻辑联系;犯罪人经历过早期的挫折及心理创伤有严重情绪积累。极端犯罪行为人心理有共同本质即需要获……
高铭暄黄晓亮:削减死刑罪名的价值考量【摘要】《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削减13个死刑罪名,具有充分的事实和价值根据,因而备受关注。在当前背景之下,国家立法机关削减死刑罪名的立法举措,意义非凡。该举措表明国家决策……
魏中礼:我国金融犯罪的立法技术评析【摘要】在刑法典中统一规定金融犯罪是妥当的。对于金融犯罪常见的采用列举的方式进行规定为叙明罪状,难免有疏漏之处。金融犯罪的法定刑幅度全部采用相对法定刑,符合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
徐政龙:对刑法中“强奸罪”定义的探讨关于强奸罪又名性侵犯罪,我国刑法第236条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或一个男性强行与女性发生非法性交的行为,即男性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女性屈从……
冉巨火:军事刑法何以特殊【摘要】军事是一种奠基在整体主义观念之上的人类社会活动,整体主义观念意味着以下推论:在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上,个体要服从整体。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上,要在整体的指导之下进行协……
刘玉安:我国刑法实践理性之思考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八》),是新形势下对1997年《刑法》作出的最为重要的一次修正。《修八》体现了刑法以治理犯罪为目标的强烈的实践理性……
胡绍宝:国企改制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据统计,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受理涉及国有企业举报线索中涉及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的举报线索占近10:立案侦查发生在改制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案件占所有国企职务犯罪案件近15。一方面,随着新……
梅传强周建达:刑事和解能否承受死刑司法控制之重?(下)内容提要: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本土性的司法实践,死刑案件的刑事和解是由部分学者的理论倡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指引与一些地方法院的积极实践三方共谋的结果。由于理路与论据上的一体两……
胡江杜伟: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症结所在与根本出路【摘要】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的监护缺失是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但父母外出务工是基于生存压力的不得已之选择,他们难以同时担当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为此,预防留守未成年人……
潘星丞:限制死刑,还是扩张死刑?我国死刑立法技术实证研究【摘要】我国死刑立法技术,实质上扩张死刑,形式上却隐藏死刑:总则以貌似限制死刑的法文,放宽死刑适用条件;分则以罪名变更、罪状重组的方式,使死罪数量明减实增;死刑个罪或扩大罪状外……
苏海健:论我国行政刑法的性质【摘要】行政犯罪是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危害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照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行政刑法,是指规定行政犯罪及其行政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
秦鹏:期待可能性在我国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及其意义【摘要】期待可能性问题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研究中独具特色,地位特殊,近年来,虽然逐渐为我国刑法理论所接受,且研究者日增,但众说纷纭,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结论。期待可能性问题的正确……
吴稼祥:从地址书写法想到的刚开始学英语时,最不习惯的英文书写方式就是地址。英文的地址书写顺序与中文的书写顺序正好相反:英文先写你的门牌号码和街名,再写你住的城市或乡村名称,接着写你所在的省份或州郡,最后……
刘军宁:利息税劫贫济贪11月1日银行利息税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征收。出台这项税收政策的预期目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动内需,刺激消费,鼓励人们多化钱,少存款,以扭转当前国内经济持续低靡的局面。……
李树桥:国有企业改制才有竞争力在对待国有企业的问题上,有两种态度是不可取的:一种是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当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标志,认为这些企业根本就没有必要进行改革;另一种是断定国有企业没有市场……
徐友渔:进入21世纪的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几乎同时出现于中国社会思想舞台,它们之间的争论构成了这一时期思想派别之争的主要内容,引起海内外极大关注。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这两个思想流……
杨光:中国的税负真“属国际较低水平”吗?著名的《福布斯》杂志在2007年“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上将中国列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三(仅次于法国、比利时)。而中国官方一向对这项排名嗤之以鼻,2005年当中国被排到全球第二时就……
秋风:药监职能下放难以净化权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的郑筱萸危害巨大,依法当诛,所以,被法院判处并迅速执行了死刑。尽管有官员声称,“郑筱萸的问题与提高药品标准、规范药品文号管理的专项工作本身无关。”但……
刘军宁:中国教育“病”在哪里?国家应该放弃对教育的垄断向:从世界各国近代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国家是不是越来越多地参与了教育的发展?刘:你所提的涉及到教育与国家的密切关系以及教育的国家化问题。中国……
刘军宁:政治是妥协的艺术民主是妥协的制度乌克兰总统下令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而引发的政治危机,已经持续了近两个月。总统尤先科和总理亚努科维奇,在经过了5月25日晚3个小时无果而终的密谈后,又在26日继续进行长时间会谈。7个……
吴稼祥:两种“民主社会主义”长期以来,国内外理论界流行一种看法,认为“民主社会主义”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奉行的政治意识形态,说它的前身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抛弃了马列主义无产阶……
迟福林:让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十一五”时期,已进入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改革攻坚阶段,这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这需要我们深入研讨在建设和谐社会的特定背景下,伴随政府转型的实际进程中,民间组织发展的……
俞可平:论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怎样看待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地位?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需要哪些手段?如何理解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政府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起什么作用?公平……
贝淡宁: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之批判摘要: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主要从普世论、个体论和社群价值三个方面展开,并显示出从抽象的哲学向具体的政治学的兴趣转向,即争论的焦点不再是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问题,而是现实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