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遵友:死刑的命运:由两场死刑想到的
4月4日 封了心投稿 2015年2月9日,星期一,中国媒体同时报道了中国南北两场死刑。在南方的湖北省,商业大亨刘汉和他的弟弟以及另外三人因故意杀人、领导黑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罪行而被执行死刑。在北方的内蒙古,村民赵志红因多起奸杀案而被判处死刑;其中一个奸杀案发生在1996年,却早已被栽在了一个名叫“呼格吉勒图”的年轻人身上,该年轻人因而被处决。
在前一场死刑中,刘汉与周永康素有来往,而周永康曾经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以及政法委书记,已因涉嫌贪腐而被侦查逮捕,并被开除党籍。在后一场死刑中,已被处死多年的呼格吉勒图于去年12月被宣布无罪;无罪宣告之后不几天,一名对错杀呼格负有责任的警官因涉嫌刑讯逼供等罪而被刑事调查。
刘汉被执行死刑,这是中国铁拳反腐行动的一个附带成果;赵志红被判处死刑,这是中国追求司法公正之艰难旅程中的一个脚印。在这两场运动中,死刑似乎已经成为实施中国共产党近期关于依法治国决议的一个便利工具。
在中国,关于死刑判决以及实际执行的数据非常敏感,以至于被当作国家秘密予以保守。根据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的一个报告,中国于2013年一共对2400名囚犯执行了死刑,该数据比2012年下降了20。这个数字是该年度世界上除了中国之外的其他所有国家死刑数量之和的三倍。
中国保留死刑,但也誓言严格控制并慎重适用死刑。在过去十多年中,中国实施了重要的法律改革,以减少死刑的使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权。2011年,中国修订《刑法》,从68个死刑罪名中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的死刑罪名。目前,中国正在讨论另一个《刑法》修正案,还要从剩余的55个死刑罪名中取消九个。
由于实施了这些改革,中国每年的死刑执行数量持续下降。如果这个速度保持下去,那么最终废除死刑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
中国当今进行的死刑改革主要是由国际压力所致,但是中国学者们在这场改革中功不可没。在众多学者中,中国刑法学会会长赵秉志教授居功至伟。他甚至还为中国的死刑改革制定了详细的路线图,以便在2050年之前彻底废除死刑。
与其他许多国家一样,中国赞成死刑的一个主要理由是其“国情”,亦即其自己的法律文化和民意。中国民众依据“以命抵命”的法律文化,强烈支持死刑,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鉴于此,人们很难期待中国政府在违背其民意的情况下停止死刑。
然而,民意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历史中,已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人民群众可在引导之下赞成废除死刑。同样,中国人民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也有可能愿意放弃杀人的想法,甚至是以伸张正义之名杀人的想法,而无论被判刑者有多么残暴。在实现这个目标之前,中国的民众有必要了解一下废除死刑的主要原因。
首先,传统上死刑被认为是预防犯罪的一个有效且必要的威慑。但是直到现在,仍无可信的科学证据表明死刑比诸如无期徒刑等其他刑罚更有威慑力。
其次,死刑可以导致无法修复的司法错误。对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来说,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无法修补他们破碎的心,更不用说因儿子被冤杀而获得的巨额国家赔偿。令人悲哀的是,这样的冤杀案不是一件两件。
再次,不管使用何种方式执行死刑,都会给被执行者造成肉体上或精神上的巨大痛苦。这种痛苦可以构成国际法上明确禁止的“酷刑”或者其他“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处罚”。当刘汉听到法院宣布死刑判决时,其脸上流露出的绝望神情暴露了他所遭受的巨大痛苦。
2012年,由于111个国家的赞成,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个呼吁暂停实施死刑并旨在最终废除死刑的决议。2013年,联合国193个成员国中已有173个国家没有处决任何人。诸多事实显示了一个指向最终废除死刑的全球性趋势。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中国在致力于建设一个以权利为导向的国家过程中,没有理由落后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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