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钧:认真对待英美法
6月26日 顾昀汐投稿
历史上,不同国家和民族为了生活有序,治理有方,曾经尝试过各种治道。其中有诉诸敬畏与超越的神治,追求和谐与崇高的德治,满足激情与归属的人治,达成庄严与一致的法治。各种治道均生发于世情和人心,彼此既无高下之别,又无优劣之分。然而自现代以还,知识科学化和思维理性化解构了神灵的魔力,关系陌生化和价值多元化颠覆了道德的威力,精神自由化和行动自主化否思了人主的魅力。鉴于神治失据,德治失灵,人治失信,各国逐渐选择了法治之路。不是法治选择了现代社会,而是现代社会选择了法治;各国选择法治,不在于它是完美之治,而在于它持之有据、行之有效和践之有信。法治并非万能,但在现代社会,舍法治而长治久安者,迄今并无先例。与其他社会相比,西方的法治更源远流长;与欧陆相比,英美法治显得别具一格,颇有生机。
在英美的法治中,法上无权威,法外无特权。国王在万人之上,却在法律之下;主权为万权之首,却在人权之后;善政为万政之尊,却在宪政之内。英美政治哲学认为,人非天使,需要政府治理;治无完人,需要制衡体制。于是,英美从性恶论和“坏人视角”出发,重在以有效制度,防范国王为非,总统作歹,官吏滥权。
英美法理认为,善德不转为法律,不过是慈善广告,正义不化作权利,则成政治口号;权利没有救济,等于空头支票。在英美,道德之争常常寓于法律论题,正义之理常常化为权利话语,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司法化,司法问题程序化。于是,政治服从法律,司法型塑立法,程序优于实体,救济先于权利。在英美,司法具有独立性,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律程序仪式化,法庭似剧场,诉讼如戏剧。实践表明,司法程序化有助于化解纠纷,法律司法化有助于缓和冲突,政治法律化有助于防止动荡。
在英美法中,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的体系不在于系统,而在于实用;法律的运用不在于教义,而在于技艺;法律的功效不在于书本,而在于行动。然而,英美法并非无理性,而是呈现为经验理性、实用理性、技艺理性和行动理性。经验理性要求遵循先例,同案同判;实用理性要求摒弃教条,避免空想;技艺理性要求独具匠心,精雕细刻;行动理性要求敢于探索,善于创新。于是,英美法从历史之维建构现实,从效用之维保持活力,从技艺之维寻求个案公正,从行动之维产生变革力量。
与欧陆法相比,英美法更重视个人。在美国,19世纪所奉行的是功利型个人主义,经济领域突出的是自由市场中的个人博弈,以求利益最大化;政治领域强调的是对政府的控权与限权,以求小政府、大社会的个人自治;道德领域彰显的是自我控制和纪律约束,以求沉湎工作,抑制欲望,克制癖好,成功发达。当代流行的是表现型个人主义,重在自我表现而不是自我控制,追求偏好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经济领域的成功。生活的意义在于“自己成为自己”,生命的价值在于“自己创造自己”。由此,权利变得更加主观化、个性化和外在化,法律变得更加宽容、宽松,开明和开放。
在英美法中,自由是核心话语: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信仰自由与表达自由、结社自由与游行自由,一句话,“不自由,毋宁死”。在当代美国,自由意味着选择权利。人们有权选择姓名、食品、服装以及发式,有权选择朋友、爱人以及子女,有权选择爱好、情趣以及信仰,有权选择就业、失业以及流浪,有权选择自己的性偏好和性伙伴,乃至有权选择自己继续生存还是结束生命。国家已经成为了“选择的共和国”,而社会如同任由顾客选择的超市。
西方的法治大体经历了立法主导、行政主导和司法主导三个阶段,与之相应的理性范式则是形式理性、实质理性和程序理性。形式理性同中无异,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实质理性同中有异,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程序理性同异兼顾,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前两个阶段的引领者是德国法与法国法,后一个阶段的引领者是美国法。英国法的广泛传播,得力于英国的殖民主义扩展,美国法的全球化,也得益于美国在世界体系中的霸主地位。但是,如果英美法如同某些初民社会的氏族法,既无现代适应性,又无超越情境的实用性,则很难想象会产生世界性影响。在同欧陆法的竞争中,英美的宪政、商法、司法体制和诉讼程序显示出明显的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全球化虽然不等于全球法律美国化,但美国法全球化确实成为了法律全球化的主旋律,美国法压倒了英国法的影响力,猎食了苏联东欧等转型国家的法律改革,侵夺了大陆法系的许多领地,并影响了欧盟及其成员国法律的发展。所有这一切都改变着世界法律体系的格局。
英国和美国分别从蕞尔岛国和弹丸殖民地变成世界强国,并相继成为世界体系的霸主,除了其他原因,是否得益于其法律和法治?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当然,英美法也有某些弱点和劣迹,仅就美国法而言,就有黄狗契约、黑人法典、禁酒宪令以及绝育恶法。凡此种种,自然应该予以批判和摒弃。
一百多年来,中国一直探索现代法治之路。近三十年来,中国法治和法学都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总结中国经验或推广中国模式,为时过早。恕我直言,时至今日,中国既没有自己的法治,也没有自己的法学,因为它们都方兴未艾,远未成形。中国真正形成自己的法治和法学,至少需要三重重构:一是对中国的法律传统进行重构,二是对中国的法律现实进行重构,三是对西方法律理念和制度进行重构。这种重构是指在深度反思、具体辨析和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对古今中外的法律义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进行筛选、加工、升华和整合,从而形成中国的法治模式和法学范式。这种法治和法学应既具有中国传统的血脉根基,又具有现代的精神气质;既能体现中国独特的法律智慧,又能包容人类普世的法律价值;既能切合中国社会的发展需要,又能为人类法律文明和世界和平做出重要的贡献。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认真对待英美法的义理和制度,合理借鉴其成败得失,便是这一过程的应有之义。
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清华法学》2010年第6期。
栗战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具有……
高鸿钧:认真对待英美法历史上,不同国家和民族为了生活有序,治理有方,曾经尝试过各种治道。其中有诉诸敬畏与超越的神治,追求和谐与崇高的德治,满足激情与归属的人治,达成庄严与一致的法治。……
冯兴元:法治和善治需要开放试错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又确定为依法治国或者法治。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然要体现在法治和善治。现代国家被视为一种公民共……
刘茂林:让依法治国成为常态的治国理政方式10月20日,聚焦依法治国的党的四中全会在京召开,这一主题在党的全会历史上首开先例,必将在全社会掀起一股关注法治、讨论法治、践行法治的热潮。人们对于此次四……
徐珂: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决定着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作了全面、系统、科学的论述,深……
倪红日:中国经济新常态下财税改革的目标与路径谢谢主持人,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我这篇发言是一个命题作文,主办方希望我谈这个问题,我为此比较仓促的为这个题目做了一点准备,但是经过这一天多的会议,我也有一些受益,所以在这个题……
马亮:中国距离法治有多遥远中共四中全会的召开,显著提升中国各级政府和各界人士对依法治国的重视程度,并有助于加快中国法治进程的推进。但是笔者以为,中国要依法治国,需要破解六大问题。只有如此,才可以确立法律……
沈建光: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心态10月中国宏观经济数据陆续公布,代表经济增长动力的诸多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仍在下滑通道之中,四季度经济增长与三季度持平已属不易,全年GDP低于7。……
韩大元:法治中国的根本要义在于树立宪法权威今年对于中国的法治发展来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1954年宪法及根据其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纪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在党的全会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
周农建:依法治国与约束公权毛泽东曾有一句名言:“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外国人难以明白此话的含义,毛的老朋友美国人斯诺将此话翻译成“我就像一个手执雨伞云游四方的孤僧”。如此谬译,让人哭笑不得。……
任进:我国强调“依宪治国”与西方国家“宪政”有本质区别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
储建国:抓党纪促法治法、纪、礼与中国政治新秩序人类政治生活徘徊于自由和秩序之间,现代人的禀性似乎更倾向于自由而非秩序。然而,如果真的存在有秩序无自由和有自由无秩序两种状态,更多的现代人会选择前者。研究秩序如何生成,可以很好……
秋风:法律不是立法者的命令房产权七十年或者五十年大限,始终是当代中国人的一块心病。按照目前的土地法律规定,居民和工商业者只能购买政府垄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当然不可能获得所有权,只能获得七十年或者五十年……
强世功:知识产权法律移植的陷阱法律移植问题差不多构成我们这个民族的集体情结。中国法学界主流的法律移植论事实上在创造一种有利于“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意识形态,从而推动了立法中进行大规模的法律移植。但是,我们的一……
顾骏:司法解释与生活逻辑的背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公布之后,旋即激起公众强烈反响。无论学界还是普通民众,质疑的声音明显占了……
林喆:我们该有一部怎样的《反腐败法》现代社会反腐败的基本模式是以法促廉。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有一部反腐败法典。目前就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来看,大都具有一部或多部防止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的法典,如美国、新加坡、印度……
强世功:我们究竟贡献了什么一、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期,在社会科学关于规范化与本土化的思考背景中,苏力教授以他所特有的敏锐和犀利,向学界提出了一个非学术(或者前学术)的问题“什么是你的贡献?”农民贡……
李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法治意义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国家意志和法律规范的形式,集中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与社会发展规律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
田飞龙:农民公民化的政法逻辑中国农民是中国古代文明的生产力主体和农民起义的生力军。进入近代,在文明范式转换与制度结构变迁的关口,农民又被正统的革命理论与革命史纳入“进步”范畴。农民在整体意义上被作为先进的……
强世功:契约自由与垄断《人民日报》(一九九四年八月六日)刊登了一份记者的调查报告,说的是包头市一电话用户怀疑长途电话费有误而要求核查,最后引起包头市邮电局诉该电话用户一案。据说这是第一起官告民的案件……
张志成:北大法学院的女生真的就懂法吗?今天在网上看了一条帖子。帖子说,某北大女生称火车站手机拍“领导搞特权”险些被拘。读了之后,颇有感慨:北大法学院也许真的没有给自己的学生提供基本的法律素养或者法律理念。帖子……
于建嵘:让乞讨儿童回学校是文明社会基本常识【京华时报】“利用儿童乞讨是违法行为”、“网友可拍照上传微博或立刻报警”、“公安接警不出警属于渎职可举报”。1月25日,一个“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开通。短短半月,……
吴飞:当代中国婚姻的价值缺位看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的各种争论,很多人不禁问出了这样一个貌似庸人自扰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结婚?”这份拟议中的司法解释已经使人不得不怀疑婚姻生活的基本……
强世功:《法律人的城邦》后记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夜晚,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挤满了人,有法官,有律师,有法学院的老师学生,当然还又会议的主人公刘燕文博士。然而,这个讨论会的主人公恰恰成了整个会议的边缘人,他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