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毕玉谦:对修改后民诉法鉴定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3月3日 桃花醉投稿
  
  修改民事诉讼法,对于改进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使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实践将会证明,此次修法必将成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里程碑。对鉴定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是此次修法的重点之一。
  一、关于鉴定人的确定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启动鉴定程序涉及到审判模式的定位。在实务上,启动鉴定程序具体涉及到对鉴定人的确定方式。为此,修改后民诉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该规定体现了当事人辩论主义与法院职权调查主义的体现,并且,是以当事人辩论主义为主,以法院职权调查主义为辅。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意味着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和诉讼请求涉及专门性问题,这一专门性问题与其举证责任有关。因此,由相关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与该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负担相契合。
  在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情形下,鉴定人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体现了当事人合意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既然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确定了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这就意味着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委托鉴定问题达成了一个诉讼契约,鉴定的最终结论性意见理所当然地也应包括在这个诉讼契约之中,并受当事人合意的约束。在双方当事人对其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无需再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相互质证而自然成为裁判所依据的证据的特性。双方当事人确定的鉴定人应当具有鉴定资格。对于鉴定资格,我国已有一些明确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员是申请鉴定的原则,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人是这一原则的例外,以此确保当事人在鉴定中的处分权。法院一般不主动指定,只有在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才能指定鉴定人。
  在诉讼中,虽然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但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依职权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这是因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事实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中包括对其事实主张,如果涉及专门性问题时,应当提出鉴定申请。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关当事人未提出鉴定申请时,人民法院为了查明事实真相,以便在此基础上决定如何适用法律,无论有关当事人是否同意对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人民法院均可依职权作出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的决定。
  二、关于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
  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上所从事的鉴定活动属于一种职务行为,为了有效地保障和有利于规范这种行为,修改后民诉法第77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为保障鉴定人能够及时、顺利地开展鉴定活动,有关当事人应当根据鉴定人的要求,将其掌握、控制的所有对鉴定活动的开展所必需的物件材料或其他相关资料交予鉴定人。这种交予鉴定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向法庭提交,因为,鉴定人从事的鉴定活动是法庭从事案件审理活动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有关当事人必须及时提交,否则会妨碍这种证据调查活动的开展。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案件的性质、特点和表现形式的不同,使得有关对鉴定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检材、辅助材料和相关信息资料,包括有关配方、设计图纸、技术指标、品种规格、应用数据、测试结果等等在既有的当事人之间所开展的交往活动中已经存在的信息资料,对确定有关案件当中鉴定活动所应进行的范围、预设的前提、预期的效果等具有重要意义。对诉讼卷宗及存于法院的证物,法院应告知并准予利用;对于需要调取的其他证物,或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勘验人后方能获得正确意见的,法院应鉴定人的请求而应予以允许。在必要时,如果需要对当事人、证人和勘验人自行发问,在法院许可后,也应当赋予鉴定人这种询问权利。鉴定人是以其特别知识、经验、技能而进行直接发问,自然较之于缺乏这些相应的知识、经验、技能的法官的发问,更能切中主题、符合其鉴定的需要。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根据案件事实材料,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进行研究、分析和鉴别活动的结果,具有独立性。由于鉴定意见是应用专门知识所作出的鉴别和判断,具有专门性、科学性,有着特殊的证明作用,往往作为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有力手段。如对书证、物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的真伪,都可借助有关专门鉴定来加以分析和判断,并且得出相应的结论。为此,在形式要件上,根据修改后民诉法第77条规定,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这既是鉴定人的权利,又是鉴定人的义务,同时,它是有关鉴定意见产生了预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三、关于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二是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决定适用法律,其中对事实的认定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然而,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方面只能具有一般人所具有的那些普通性学识和经验,但是,作为案件事实所涉及的领域往往是十分广泛、涉猎诸种学科的。例如,对某一书证上的签名、印鉴是否属实,在合同中涉及到的交付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等问题,人民法院的法官不可能同时作为各个领域的专家来加以认定或识别,因此,为了解决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各种专门性问题,必须求助于各行各业的专家,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来作出科学鉴定,为确认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提供必要的条件。为此,修改后民诉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鉴定人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是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一种正当程序和必要方式。一旦缺失这种要式行为,鉴定意见只能被作为一种传闻证据而受到排除,无法有效地作为裁判的基础。当出现这种情形时,如有必要,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另行委托其他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重新进行鉴定。
  四、关于专业人士出庭发表意见
  现实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们就专业技术知识及所涉及领域的认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鉴定人进行询问,既可摆脱法官在并不掌握特定专业技术知识的条件下对鉴定人进行询问所带来的窘况,又可有利于维护法官的中立地位。为此,修改后民诉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该规定具有十分深刻的变革意义,有助于在民事诉讼中体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一般是为了就专门性的问题在法庭上明确某些专业技术问题,是一种辩论主义在鉴定制度上的延伸与扩张。这种做法有助于改进和完善现行鉴定人制度。在形式上,这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类似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这完全属于当事人的一种任意行为,即有关当事人认为申请由人民法院通知这类专业人员出庭更有利于阐明对其有利的专业技术问题或者有利于驳斥对相对一方有利的鉴定意见,以便使法官尽可能有效地发现真实,解决纠纷。
  出处:《检察日报》2012年10月17日

黄新华:“改良”新自由主义修正了哪些观点【摘要】当前,新自由主义虽然呈现出“落花流水春去也”的颓势,但是,新自由主义并未偃旗息鼓,仍然在寻求加强“新”概念和加速内部重构,使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得以“重……李石:何谓解群体自由摘要:本文阐释了构建群体自由概念的共和主义进路和自由主义进路。古典共和主义者将共和国的自由阐释为:国家对内实现人民自治,对外摆脱压迫和奴役;而个人的自由以国家的自由为基础,是公……杜光:发育公民社会最近连续看到几则令人高兴的消息:(1)《中国青年报》4月5日报道,4月1日上午,63岁的北京市民黄振云面临强制拆迁的人员,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张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刘军宁:好的政治秩序需要尊天纪近日,著名政治学者刘军宁在中国人民大学“治道变革”的研讨会上发表演讲,就保守主义在中国如何落地阐释了他的新理解。凤凰网大学问经授权发布。保守主义反对彻底杂……杜光:民主与爱国据新华社2月10日报道,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机构负责人和有关法律专家,于9、10两日分别与以曾荫权为组长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举行座谈,就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交……郭文涛:制度决定人性初来台湾,一定会感慨台湾的国民素养十分高,无论在私营企业,还是在政府部门办事,台湾人都彬彬有礼,待人真诚而热情。有时候忍不住就会和大陆的人民做对比,为什么都是中国人,做人的差距……该中国墨学登场了(二)对大陆新儒家重建中国学术范式的评价受访人:黄蕉风,香港浸会大学饶宗颐国学院博士生顾如,民间墨者、墨学复兴运动鼓吹者南方在野,“新墨家思想学派网”主编、“墨家兼爱论坛”创办人访谈:曹璇,“……刘山鹰:选举权的转移与贿选据新华社8月23日电,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存在不足,容易导致“暗箱操作”。由新华社公布其中的“暗箱操作”,看来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已经到了非……刘亚伟:中华民族和民族主义《凤凰周刊》曾组织一次名为中国当代民族主义六人谈的讨论。王小东在事后的一次演讲中提到它“朱学勤、徐友渔、刘军宁等在南方的什么报(我又记不清了,反正也是一家大报)发表对民族主义的……张康之:论权利观念的历史性内容提要:权利的观念是近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本内容,近代社会的法制及其法治都是建立在权利观念的基础上的。但是,在前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下,权利观念都不具有存在的合……李石:自然状态下人们是否平等?兼与刘国栋商榷本文原载《政治思想史》2013年4期摘要:本文通过对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两本著作的分析,试图证明,在卢梭的理论中,自然状态下人与人……郑永年:中国十大可能的“颠覆性错误”中共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中共三中和四中全会通过两个重要改革决议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三中全会的核心概念,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四中全会的核心概念,就是以法治建设……
孔德王:宪法修正案的去留摘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修改宪法为全面设立监察委员会提供宪法依据已提上议事日程。学界有声音呼吁监察委员会入宪应采用宪法修正案的修宪方式。但是,一方面,我国采用宪……李烁:美国公立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正当程序摘要:依据政府行为理论,美国公立高校理应受到宪法正当程序条款之约束。但是受到代替父母理论、特权理论、学术遵从原则的影响,以及基于对学生法律地位的认识,或出于避免法院负……潘爱国:地方立法民主性的空间、内涵与路径摘要:我国立法法的修改是在多中心治理与回应型法之构建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地方立法权的扩张兼有放权与分权的特征,“越级放权”程序保障之阙如与“地方性事务”的范围模糊导致……于猛: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制度建设与模式选择【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组建审判团队以来,各地法院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但由于定位模糊、概念不清,导致……程雪阳:《中国地权制度的反思与变革》补记《中国地权制度的反思与变革》这本书是以笔者的博士论文修改而成的。一如我在后记中所提到地那样,整个论文的写作过程持续了3年多,到2011年年底才最终完成,并通过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秦前红:司法正义是人民对社会的预期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的历史、展望与隐忧,人大立法40年沿革,近年来无罪改判案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等,界面新闻深度专访了教育部“长江学……梁甜甜:多元环境治理体系中政府和企业的主体定位及其功能【摘要】多元环境治理体系强调政府、企业和社会其他主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协商合作等方式,将社会生态环境问题予以解决。政府与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主体,面对环境治理中政府控制……谭贵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摘要:关于在立法中以什么样的权利名称和结构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设想,众说纷纭,大体有六种较具代表性的方案。为了增进有效沟通,形成统一的制度构建基础,各方亟需达成共识。……栗燕杰:基本医疗保险的法治之道摘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基本医疗保险如何步入法制轨道的问题,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显现。基本医疗保险立法进程宜加快,但前景任重道远;医保的制度完善与运行,需要更加有效、有序的公……李泠烨:论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中的判断基准时摘要:在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当新旧法律更替时行政机关是否仍具有相应职责以及是否应当履行相应职责,通常会存在判断难题。具体而言,法院应当基于哪一时间节点的法……冯象:我是阿尔法论人机伦理我是阿尔法,机器人说,我是人工智能(AI)。人哪,你们准备好没有?人看阿尔法善下围棋,就喜欢上它了,管它叫狗狗,AlphaGo。阿尔法的家谱不长:祖母玛丽雪莱(Ma……韩大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宪法学的学术贡献摘要:宪法学的重要使命是为社会发展与进步提供理论支撑与知识储备。特别是在社会转型与改革时期,宪法学承载着塑造价值、构建规范、凝聚共识、诠释实践命题的责任与期待。在中国改革开放四……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