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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秦晖与我的分歧论中国平民社会

4月28日 霸鲸观投稿
  【观察者按】10月上旬,由杨帆、张木生、李伟东组织发起,建川博物馆、共识网共同主办的“中国近代史研讨会”在成都举行。秦晖、萧功秦、曹锦清、刘仰、祝东力、黄纪苏、徐友渔等十多位京沪学者与会。学术立场迥异的学者们坐在一起讨论,此为近年来少见。观察者赞许这样的活动,并且希望交流是真正有效和持久的。会后,观察者网荣幸地收到刘仰先生来稿。意犹未尽的刘仰先生撰文与秦晖先生继续探讨中国历史,力图从西方概念泛滥的中国史观中,打捞出对中国社会更具解释力和生产力的概念,例如以“亲人团体”取代“熟人社会”,以中国“家庭分权制”以别于西方“贵族分权制”,对于为什么辛亥中国能够毫无牵挂地告别帝制,领世界风气之先,也有自己的解释。新的概念和方法不一定正确,也肯定不如旧概念旧方法顺手,但是思想的开创舍此一途别无他径。
  10月上旬,我在成都大邑参加了由杨帆教授组织的一个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秦晖、萧功秦、徐友渔、曹锦清、张木生、黄纪苏、祝东力、李伟东、陈永苗等约20人。有些是熟人,有些是新认识的。原定主题是讨论近代史,但是并不严格,很多发言都超出了这个范围。
  我也有一个时段的主题发言,主要内容是:中国历史学界应该抛弃西方中心论,重新回到中国本体论。西方也有一些重要的历史学家提出抛弃西方中心论,但是,离开西方中心论的立场,西方学者应该在什么立场解读历史?斯塔夫里阿诺斯说,他是站在月亮上看待人类历史,意即采取一种超越的客观态度。这种心态值得赞赏,但是,斯塔夫里阿诺斯也难以摆脱自身的文化影响。这个问题对于中国学者也一样,抛弃西方中心论的立场,回到中国本体论,是否就能客观解读历史?对此我认为,中国本体论本身是否客观还可以探讨,但至少可以在历史研究中呈现一个多样性,以冲淡西方中心论造成的对历史的大量片面、单向的解读。
  基于这一观点,我举了一个例子。历史分期是西方历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近代以来,西方最重要的历史分期就是历史阶段论,所谓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阶梯式划分。这一对西方比较适用的历史阶段划分运用到中国历史,便将秦始皇之后2000多年的中国历史统统归入封建社会,从而预设了中国2000多年都比当今西方资本主义落后的理论前提。对此,斯塔夫里阿诺斯也不赞同这一历史阶段论,他对人类历史只做了一个简单的划分:西历1500年前,人类处于相对封闭、隔绝的世界,此后,伴随欧洲人的大航海,人类进入一个真正全球化的时代。他的这一历史分期也可以看成是一个特殊的视角或历史切面,在研讨会上,我简单说了我对历史分期的观点。
  我没有像斯塔夫里阿诺斯那样用一个较为精确的时间点来划分历史,而是提出以人类社会的形态来划分历史。我认为,从进步的意义上说,世界各地的社会形态都有一个从等级制度向平民社会转变的过程,当今西方社会或理论界对于自由、民主、平等的热衷,实际上就是等级制度废除后在平民社会形成的广泛社会心理。参照中国和西方的历史,我认为,中国的平民社会出现得很早,至少可以追溯到商鞅变法。西方的平民社会只是近代才出现的,英国的克伦威尔革命不是很成功,法国大革命是欧洲进入平民社会的标志,美国则在一定意义上建立了相对欧洲来说较为纯粹的平民社会。
  中国历史上战乱不已的春秋战国时期,是等级制度向平民社会转变的时期,那一时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新思潮的不断涌现,也正是这一巨大社会转型的必然。与之相对应的是西方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同样是西方新思潮蓬勃兴旺的时期。社会形态的转变还导致以前由贵族分权制衡的模式被打破,新的权利方式开始出现,其典型就是中央集权,这一点在欧洲文艺复兴以后同样极其鲜明。此外,平民社会导致广大平民的社会权利扩大,同时导致战争规模的扩大。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与西方近代历史上的频繁战争都是这个原因。因此,简单说,中国早就在春秋战国时期经历了思想解放和战乱,西方直到启蒙运动之后才经历这一时期,从而把中国和全世界拉入世界范围的春秋战国。这对于西方主导的世界来说,是一个进步,但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倒退。此外,中国由于有2000多年平民社会的历史,因而积累了很多历史经验,但中国历史上也多次发生等级制度的回潮,例如元代。比较而言,西方对于平民社会尚缺乏经验,今天西方进入平民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很多都可以从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找到答案。
  对于我的这个观点,秦晖教授表示不认同。他质疑道:“在秦制(本人注:指秦朝的制度)下所有的贵族都被扫平了,所有人都成了皇上的奴才,在这点上他们都平等了。但是皇上的奴才和领主的奴才有个非常大的区别,领主的奴才是在熟人社会的背景下的,而皇上,天高皇帝远,还有一点,领主是可以具体管这些奴才的,而皇上几千万人他根本不认识,怎么管呢?所以皇上管奴才,一般来讲都是用受宠的奴才去管不受宠的奴才。”秦晖还点评说:“秦汉以来,有了布衣卿相,这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现象。但是我们千万不要说布衣卿相就是代表布衣的卿相,布衣卿相对布衣要比贵族对布衣残酷一百倍,不光是中国这样,古往今来的历史都是这样。”
  萧功秦先生对我的观点也表示反对,他说:“我承认它是平民社会,但是这个平民社会是用专制造成的,专制就是集权,是东方专制主义的普遍奴隶制,它那个平等是普遍奴隶制意义上的平等,它和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平民平等不是一个概念。”对于萧功秦先生的观点,本文暂且不多讨论,只想指出一个问题:按照萧功秦先生的这个说法,中国自秦始皇之后的2000多年历史,究竟是以前说的封建社会,还是萧功秦先生认为的奴隶社会?本文主要对秦晖教授的一些观点做一个分析。
  秦晖教授在我发言的前一天也有一个专题发言,他说道:“这里我还要讲,军国主义在抗战以后是个贬义词,但是在戊戌一直到抗战都是褒义词,很多人都讲过中国的前途就是由宗法社会走向军国社会,很多人都讲过这个话。”事实上我的观点与秦晖教授差别不大,但是,为何军国主义在抗战之前“都是褒义词”?因为就是我所说的,西方启蒙运动以后,将全世界拉入战国时代,惟能战才能生存,所以军国主义像2000多年前中国的战国时代一样,成为一个国家生存的必然条件。为何现在军国主义遭到批判?因为,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像秦始皇扫灭六国后一样,产生了厌战情绪,大家都需要和平。对于当今西方来说,至少理论上也反对用战争解决问题。与中国历史不同的是,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但西方并没有统一世界,因而,理念上反对战争、反对军国主义,实际上西方依然经常用战争来解决问题。观察者网
  秦晖还说道:“这个‘封建’就是这个社会有很多的贵族,每个贵族都各自有自己的权力基础,这不是皇帝,他和官僚是不一样的,贵族不是皇帝任命的,所有人都依附于一些贵族,中世纪也是这个逻辑,中国的西周也是这个逻辑,三代也是这个逻辑,所谓的周制就是这个意思。”我之所以赞赏秦晖的一些观点,的确是因为他说得对。比方说这段话,秦晖告诉大家,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对应于中国的周朝,即秦晖所谓“周制”。那么,春秋战国以后取代“周制”的“秦制”呢?这也就是我与秦晖的一点点差别。我认为“秦制”就是平民社会,但秦晖似乎认为“秦制”倒退成了奴隶制。所以他才会说:“皇上管奴才,一般来讲都是用受宠的奴才去管不受宠的奴才。”我也不能说秦晖的说法全错,在中国历史上,至少在元朝和清朝,又倒退回较为明显的等级制度,奴才盛行。
  秦晖的发言多次强调了等级制度下依附关系存在的温情一面,他说:“这个人身依附是指的直接的人身依附,也就是说依附者和被依附者是熟人,是彼此可以有直接的交道可打的,就像孟尝君和他的门客,就像很多小领主和他手下的农奴。”对此我完全认可,但是,秦晖教授是否应该解释一下,为何孟尚君等四公子“养门客”的现象,春秋战国以后就没有了,或者很少了?在我看来,就是因为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等级社会向平民社会的过渡阶段,所谓“四公子”不过是等级制度最后的夕阳余晖。
  用秦晖教授自己的话说:“马克思都讲过中世纪有一种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到了近代就不行了,所谓的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被淹没在利己主义的冰水里。”我想,秦晖教授肯定知道马克思的这番话指的是欧洲中世纪,之所以后来“温情脉脉”“淹没在利己主义的冰水里”,就是因为等级制度变成了平民社会。那么,马克思描述的欧洲中世纪的这个状态,在中国发生在什么时候呢?秦晖教授说:“走出封建的人往往有一种很深的失落,这种失落不仅表现在走向资本主义的过程中,也表现在走向秦制的过程中。我们现在都讲西方多么个人主义、多么糟糕,其实类似的一句话,汉朝曾经讲过秦,那个话讲得几乎和我们现代人讲西方的堕落是一样的,说秦的人都六亲不认,说父亲到儿子家借一把锄头,儿子就骂骂咧咧的,跑到母亲那里去借一个簸箕,母亲的脸色就掉下来了,媳妇生了一个儿子,就不把公公放在眼里,听起来就现在一些人讲的西方据说儿子到父亲家吃饭也要交钱几乎是一样的逻辑。”
  既然秦桧教授把这一现象看成是“走出封建”的必然,那么,秦晖教授为何不直接承认“秦制”就是西方后来平民社会呢?秦晖教授说:“我对秦制也是持理解的态度,我并不认为可以简单地用什么正确与错误之类的话来概括这个例子。”在我看来,秦晖教授对于历史的理解基本是正确的,只是因为西方中心论使得他的思想受到了局限,跨不出最后的一步,从而不能痛快地承认“秦制”就是平民社会。其实,以秦晖教授的博学,他对此并不是不知道。秦晖教授说:“康有为讲过一句相反的话,说秦汉以来,中国就已经现代化了,废了封建,实现了平等,除了一些符号以外,已经完全平等了,法国大革命追求的两种平等早在秦始皇时代我们都已经有了”。可见,秦晖教授对这种观点完全了解。顺便说一下,商鞅变法之后中国已经进入平民社会,这一观点并不是我的首创,康有为说过,钱穆等其他学者也说过。
  那么,秦晖如何反驳这种观点呢?我认为,秦晖教授几乎使用狡辩的方式做最顽强的抵抗,他说:“从废封建角度讲,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是我要讲,实际上当时人们也都清楚,这个所谓的平等只是说皇上以一个至高无上的主人的身份,把全国人民都变成了他自己的奴才,在这个意义上是平等了,全国人民都是编户齐民,都属于皇上,在这一点上是平等了。那么他们和皇上之间的主奴关系是没有什么变化的,他们和皇上是绝不能平等的”。事实上,秦晖教授在这个问题上也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我在前面说过,中国后来的历史上,元朝和清朝是等级社会不同程度回潮的时期。但是,首先,以清朝来说,满族八旗的确是一个特殊利益的等级阶层,然而,八旗并没有像欧洲贵族那样有较大的自由,而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居住限制、职业限制等。大多数八旗成员到后来都成为不愁吃穿、游手好闲的社会肿瘤,而非像欧洲贵族那样成为社会财富和权利的主要掌握者。其次,当一个社会大多数老百姓都能拥有土地这样的私人财产,并且可以自由买卖,还可以自由迁徙,将这样的社会称为奴隶社会,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对照欧洲而言,对私有财产的确保是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后才蔚为大观,而在中国,它早就不是问题。所以,“秦制”究竟是皇帝集权的奴隶制,还是平民社会,是我与秦桧教授最大的差别。
  对于这个问题,还不得不说到儒家思想。秦晖教授认为,“周制”即封建制废除后,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被冰冷的利己主义取代。对于这一点,我也表示认同。在交流中我提到,美国废除奴隶制后就有人指出,在资本家工厂劳动的工人,某些时候待遇还不如奴隶制下的奴隶,秦晖教授对此也表示认可。这实际上是对美国平民社会的一个解读。当我们说美国是继承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在西方较早出现的一个平民社会时,我们不应该忘记,美国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保留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只不过,这一等级是建立在种族基础上,而非像欧洲中世纪那样在同一民族内部的等级制度。因而,它在强势民族内部还能取得认可,并延续较长时间。对照中国来说,如果秦晖教授认为“秦制”依然是奴隶制,那么,他又如何解释“秦制”社会中利己主义泛滥呢?我们说平民社会就是每个人都有相对平等的权利,这才可能导致人人利己。如果每个人都是没有权利的奴隶,他如何能利己?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只有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个人主义才有可能泛滥。
  秦制之后中国进入平民社会而出现的利己主义泛滥,与当今西方进入平民社会后利己主义泛滥是一样的。
  西方对此尚缺乏解决的手段,目前西方采取的主要方法就是法制。当秦晖说“皇上几千万人他根本不认识,怎么管呢?”实际上,从商鞅开始,中国对于平民社会的管理,就提出了法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就是在那个时代出现的。然而,用严格的法制取代依附关系来管理平民社会在中国有过实践后,中国古人认为这个办法不能绝对,而应该修正。西方人至今还没有走出平民社会法制化的初级阶段,而中国由于有了2000多年的平民社会历史,已经找到了解决它的手段,这就是儒家思想。
  关于儒家思想在中国的地位,最令人困惑的问题之一是对孔子的评价。某种批判孔子的强大观点认为,孔子的思想代表的是西周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因而是倒退,是“复辟”。这种观点的基础是,运用西方历史阶段论的理论工具,将周朝及以前定为奴隶制,秦始皇以后定为封建制。所以,孔子“崇周”是向往复辟奴隶制。秦晖教授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逃脱这一文革时期批判孔子观点的影响,秦晖教授说:“孔孟要捍卫周制不是说说而已的,比如说他就对兼并过程是非常不满的,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孔子的理想就是‘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就是恢复八百诸侯的状态。”因此,按照秦晖教授的这一说法,孔子实际上是主张诸侯“分权”的,但是,今天的主流学术界都认为孔子的儒家思想是中国2000多年封建集权统治的愚民工具。面对这个极为矛盾的现象,我不得不对当今中国学术界感到失望。我认为,秦晖教授其实已经涉及到了这个问题的本质,但他没有说清。
  孔子的确有分权的思想,秦晖教授说到:“大家知道明治时代是反儒的,而且明治时代的那些思想家都主张效忠天皇的。一方面反儒,一方面效忠天皇,他就说,儒家讲忠君是假的,因为孔子周游列国,根本就不去见周天子等等。我说孔子说尊王并不是假的,但是孔子讲的尊王和秦以后的尊王是不一样的,孔子讲的尊王只是说诸侯应该尊王,卿大夫应该尊诸侯,士应该尊卿大夫,每一个人应该尊自己的父亲或者自己的直接领主,用孟子的话就叫做‘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每个人都和自己的小家长、和自己的直接依附者保持关系,这是一种什么制度呢,其实说简单点就是古汉语讲的‘封建’。”观察者网
  这里我们遇到秦晖教授留下的一个巨大的困惑。显然,秦晖教授认为,孔子要捍卫的“周制”并不是奴隶制,而是封建制,那么,“周制”之后的“秦制”又是什么?秦晖吞吞吐吐地认为,如果将其称为平民社会,“从废封建角度讲,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是,秦晖内心对此有极大的不愿意。在西方中心论影响下,中国从来就是比西方落后的,怎么可以比西方早这么多年就进入“平民社会”?秦晖教授虽然没有明说,但在言语中多次使用“奴才”这样的字眼,以表示他对“秦制”的看法。如果我们把秦晖教授的这一言辞理解为“秦制”就是奴隶制,其实也说得过去,但我想,这也不是秦晖教授的真实愿意,这只是他的混乱。秦晖教授更愿意把“秦制”称为“帝制”,彷佛“帝制”是中国人创造发明的一个独特社会形态既不是奴隶制,也不是封建制。那么,“帝制”究竟是什么?
  欧洲从等级制度向平民社会的转变,都伴随着一个从分权到集权的过程,几乎每一个进入平民社会的国家,都会进入中央集权的状态。中央集权在这个过程中的意义就是,国家政府将原先分散在世袭贵族手中的权利,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对此,秦晖教授提到的日本明治维新,在形态上与欧洲是一致的。明治维新之前,日本的天皇长期没有实权,徒然是个摆设。但是,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天皇的权利大大增强,以前封建时期的幕府贵族淡出历史舞台。这实际上就是日本开始进入秦始皇的中央集权时代。与之对应的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为欧洲的国王进入中央集权提供了整套理论,并率先在法国得到实践,使得法国成为欧洲较早进入中央集权的国家,这也是法国当年成为欧洲强国的重要原因。因此,我认为,秦晖教授所称的“帝制”就是平民社会必然伴随的中央集权状态,但秦晖教授始终不愿爽快地承认这一点。至于后来的“民主”并不是分权,而是谁来掌握或控制“中央集权”。
  那么,在限制和控制“中央集权”被滥用方面,中国又是怎么做的?我认为,中国用儒家思想,从下层和上层两个方面做到了这一点。秦晖教授说:“每个人都听家长的,谁听我的,大家都知道当年儒家是一直讲孝要高于忠,父要高于君,子思就讲过‘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韩非有一句骂孔子的话,鲁国有一个人去打仗,三次都开了小差,孔子问他你为什么开小差?那个人说因为我是独子,我要尽孝,孔子就说你做得对,韩非就骂得很厉害,说你看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国家能强大吗?”我对秦晖教授对历史细节的敏感性表示高度赞赏。那么,这两个历史细节说明什么?
  韩非作为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是极力提倡中央集权的。孔子与韩非的对立,实际上说明孔子在一定程度上是反对中央集权的。但是,我觉得秦晖教授对此没有深入地明确,孔子与中央集权的对立,究竟是封建状态下的分权,还是其他什么?我认为,孔子与中央集权的对立并不是封建制下的分权,而是家庭团结对于中央集权消解。秦晖说到:“这个依附制度就有一种天然的权利和责任的对应,而且这种权利和责任的对应是不依赖于制度的,就是依赖于伦理的”。“家庭关系的确是除了私欲以外,人类社会自发产生的一种利他的情结,或者说是一种比较高尚的情结,以后所有的理想其实都是想把这一套东西推到陌生人社会去,因为这套东西只对熟人社会或者亲人社会有用,以后所有人都希望做到四海之内皆兄弟或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是希望把这个东西外推,这就说明这个东西是有道德美感的。”
  这里要说到中国与欧洲的一个巨大不同。虽然我认为中国自秦始皇以后进入了平民社会,但是,中国文化对于人人平等的理解,与西方有显著不同。简单说,西方把人抽象化,把人看成是社会的原子状态,因而倾向于得出人人绝对平等的结论。但中国人认为,人与人之间肯定是有差异的,长幼之间、男女之间、尊卑之间,差异其实难以消除。因而,中国的平民社会很现实地接受应有的社会差异。在这个意义上说,认为儒家维护高低尊卑也没错。问题是,等级制度高低尊卑是永久固定的,而儒家主导的平民社会,高低尊卑是可以流动的,尤其是,这一高低尊卑的流动标准,主要是知识,这也是孔子“有教无类”的主张长期得到中国人推崇的原因。相对来说,等级制度中,教育只是贵族的权利。等级制度是把所有的流动都取消,高低尊卑永久固定。在西方社会,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形态就是共产主义,所有人从财产上就平等,因而在一切权力上,理论上都平等。这显然也不是儒家的主张。
  儒家高低尊卑的流动性,在社会基层就是家庭。在一个家庭中,父母与孩子、男人与女人,总是有天生不平等的,儒家并不试图消除这一不平等,而是用天然的伦理形成道德,维护家庭小团体的稳定,使之成为平衡中央集权的一个重要砝码。相比较而言,商鞅变法时有一项政策,大家庭要拆散为小家庭,这是法家向个人单子化发展的一项措施。儒家后来占据上风后,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成为主流,其中的家长权威就成为另一种“分权”方式,这也正是秦晖教授所说的“父要高于君”。
  儒家以大家庭为核心的分权不同于等级制度,首先,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熟人社会,而是亲人团体,因而,道德感更自然,但同时也像熟人社会同心圆班底扩散。其次,家庭内部高低尊卑也是可以自然流动的,孩子总有一天要成为父母,小媳妇总有一天会熬成婆。因而,这一自然状态的流动性与社会地位的流动性也是一致的。第三,大家庭即便对中央集权有分权作用,所分的程度也有限,不像一个贵族可以掌握一个县、几个县的权利,或者以一个省的分权形成割据。换句话说,贵族分权分成大块,比方说分成10份;而家庭分权,即便是大家庭,也分得细碎,好比是分成1万份、10万份。因此,贵族分权很容易出现贵族联合起来对抗最高权力,而家庭分权联合起来的难度就比较大。儒家也就以这种方式,找到了中央集权与基层分权的平衡。秦晖教授在发言中提到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天高皇帝远”,意思是说有些事情皇帝也管不着,这正是儒家社会消解中央集权的方式之一。
  对于中国社会、中国人的评价,还有一个重要的结论,就是说中国人是“一盘散沙”。只要稍微动一下脑筋就会发现,“一盘散沙”与惟命是从的“奴才”是矛盾的。我们不得不说,“一盘散沙”和“服从尊长”这两种现象在中国都存在,这实际上是儒家主导中国社会后,在平民社会中,在个人、家庭和中央集权之间形成的“中庸”。我觉得,这一中庸不管怎么说都比当今西方只强调个人为好。
  儒家对于中央集权产生限制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上层。儒家政治对于皇帝的制度制约在这里不必多说,想必秦晖教授对此也不陌生。儒家思想对于中央集权的制约还在于对于掌握权力者、对于冰冷法制的道德约束。诸葛亮、岳飞等都是儒家著名代表人物,这两个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军纪严明,并且赏罚分明。但是,军纪严明、赏罚分明其实是法家倡导的严格法制,赏罚分明的基础更是肯定人性的自私,而不是牺牲奉献精神。那么,这两个人物为何成为儒家的典型呢?关键就在于谁来公平执法?儒家认为,只有具有天下为公理念的人来执法,法制才是有益的;否则,自己有私心的人来执法,法制再严格也不会好。所以,当秦晖教授指出“走出封建后”,社会陷入个人主义泛滥的“冰水里”,在中国的结局是,儒家用亲情和道德感对其进行了中和。因此,我不得不说,中国由于进入平民社会的历史比欧洲、比西方悠久的多,因而在平民社会的管理上,比当今西方社会更有经验、更加合理。
  秦晖教授的发言中还多次提到中国人反对帝制的传统,秦晖说:“从有了帝制以后,从有了秦制以后,中国人的不满从来就没有中断过”,“以后不满帝制的原因就是从这里来的,在西学进入以前,包括黄宗羲,黄宗羲骂帝制的那些文章,全是拿周制反秦制的,或者说拿封建反秦制的。”我认为,秦晖教授的这个论断基本上也是正确的。由于历史的局限,中国进入平民社会以后,皇帝制度始终未能取消,现代西方社会以选举来取代,对此我们同样不能以西方中心论的观念来苛求古人。以中国的幅员辽阔和人口众多,在古代社会,没有现在的技术手段,选举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但是,儒家主导的中国平民社会,在维护皇帝权威的同时,的确如秦晖教授所言,始终对其感到不满,因而设置了种种限制皇帝权力的制度和道德教化。但这种不满并没有因此消失,所以在辛亥革命时,时机一旦成熟,皇帝制度很容易就推翻了。虽然有人为此痛哭流涕、悲痛欲绝,但更多的人是泰然处之。袁世凯复辟帝制时,反对声浪也出乎意料地强大。这不完全是受西方观念的影响,要知道,当时强大的西方列强不少还维持了“君主立宪”的政治框架。然而在中国,弱化皇帝权力的“君主立宪”也很快烟消云散。这不能不说是秦晖教授指出的中国人长期“对帝制不满”的结果。到如今,中国也找不出几个还试图恢复帝制的人。在这个问题上,我实在觉得中国人比崇拜王室的英国人等要先进得多。当然,现代西方国家大多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实现最高权力的交接和过渡,中国是否也要这样?民主问题是另一个巨大的话题,这里限于篇幅不再展开。观察者网
  最后总结一下。拿西方理论来套中国历史,往往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西方理论对于西方社会适合程度更高,对于中国社会则不完全适合。这一现象在分析中国历史的时候,显得尤其突出。由于很多中国学者接受了西方中心论的系统化理论,因而先入为主地为自己的学术研究设定了符合西方的标准,从而难以跳出西方中心论的框框。以至于秦晖教授这样当今难得的历史学家,在这个问题上也时常陷入不能自圆其说的境地。我不得不承认,秦晖教授在很多历史细节上把握准确,令我敬佩。但在整体历史观上,由于受西方中心论的严重影响,秦晖教授没能跨出最关键的一步。这一步对于他来说,也许是非常艰难的,然而,如果不能跨出这一步,我只能为秦晖教授感到莫大的遗憾。随手写了这么多,似乎还有很多要说,但是真要写清楚,怕是一本书的容量,以后再说吧。20111020来源:观察者网

杨奎松:孙中山与日本关系再研究(一)我们从来都被告知,孙中山是“伟大的爱国者”。“爱国”这一概念,今天在中国已被用来泛指对祖国的关切与眷恋之情。此关切之深,达到不惜以个人生命来捍卫,并能举全国民众共同……袁伟时:近代中国转型之艰“中国人应该正视:不但大清帝国的建立与英国革命同时,彼得大帝的改革也正好发生在康熙皇帝执政的鼎盛时期。沉沦和上升的根由早已埋下,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的负面因素难辞其咎。”……王福湘:陈独秀对苏俄经验的接受、反思与超越人类历史发展到二十世纪上半叶,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在内忧外患、风雨苍黄之中,产生了一代以救国救民为己任、引导中国现代化的新型知识分子。他们由于理论信仰和政治立场的分歧,曾经形成……秦晖: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中西碰撞的旁生枝节从“太平天国民谣”谈起太平天国,曾经在我国历史教科书中拥有双重的光环:她既是“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的传统农民起义的最高峰”,又是“中国近代史上三大革命高潮中最大的一次”。……郭世佑:晚清朝廷立宪真相预备立宪晚清预备立宪实际上就是晚清政府政治上预备实行宪政的活动。宪政(ConstitutionalPolitics)指的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它源于古希腊文的“民主”……马勇:晚清新政为何走向反面百年之后回望,晚清在政治改革上的图谋和努力,不容忽视。清末,朝廷逐渐放弃专制,实施新政,意图建立君主立宪政体。这些努力让中国渐有现代国家的形态。不过,皇族保守势力的顽固断送了政……高放:清末新政得失成败的历史经验教训清廷顽固派首领慈禧太后1898年镇压了维新派的戊戌变法之后,很快引发了1900年义和团的暴动和八国联军的入侵。在国难加深的险境下,慈禧为了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和大清王朝的世代威权……徐国琦:“没有一战,何来五四?”“写作,首先是自己需要”刘涛:徐老师您好。有机会和您做一次谈话,非常高兴。徐国琦:一起谈谈也挺好的,我也想了解一下国内的学界动态。您在哈佛跟哪位老师合作?刘涛……张永:民初第一次国会选举竞选活动研究提要:民初国会选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非暴力方式的政权角逐。以国民党、共和党为代表的各个政党采取了各种各样的竞选方式和竞选策略,其中有暴力、行政作弊等恶性的方式,有舆论斗争、金钱……张永:宋教仁遇刺案探疑提要:宋教仁遇刺是民初影响深远的重大历史事件,在以往的著述中,袁世凯阴谋策划刺宋的说法几成定论。但此说存在不少疑点,从宏观政治形势上看,袁世凯未必愿意刺杀宋教仁;根据具体证据,……陈根发:也谈《清帝退位诏书》的性质和作用《清帝退位诏书》的起草、颁布和执行是清末民初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然而,对于这一退位诏书的性质和作用,一直没有得到公正的表述和评价。最近,有一些学者积极撰文,从历史、政治和……刘仰:秦晖与我的分歧论中国平民社会【观察者按】10月上旬,由杨帆、张木生、李伟东组织发起,建川博物馆、共识网共同主办的“中国近代史研讨会”在成都举行。秦晖、萧功秦、曹锦清、刘仰、祝东力、黄纪苏、徐友渔等十多位京……
付子堂:转型时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论纲【摘要】社会转型必然要求法律转型,相应地必然逐步促使法学理论的更新。作者强调,政治文明就百一种知识政治和法治政治,知识经济必然要求知识政治,适应新经济的新法制是政治文明的表现;……张世明:“地方性知识”的概念陷阱近些年,关于地方性知识和法律多元的概念在学术论著成为时髦的术语,风靡一时,像藏密六字真言那样,被人们不时耳口相邮,形诸文字,仿佛具有点石成金的法力。法律多元理论在中国的时兴显然……黉门对话:法律治理与法学教育:跨学科视角北京大学“黉门对话”专家主题论坛法律治理与法学教育:跨学科视角邀请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给法学界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特别是如何推进法律治……付子堂类延村:诚信的自由诠释与法治规训【摘要】实现法治型社会管理效果,必须重视诚信法治的研究。现代诚信不仅保有道德结构、政治情境和法律场域的三重意境,更因解构而存在新的三维之义:作为个体品质的诚信、作为关系纽带的诚……李学尧:转型社会与道德真空【原编者按】本文基于法的实质化的背景,以司法制度史与司法学说史为双重线索,将法律职业化作为主要分析对象,对转型期中国司法制度设计的主导理念形式主义法学及其实……侯猛: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社科法学倡导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这与以规范文本为中心的法解释学及其新兴衍生品法教义学有显著的区别。近年来,随着从德国留学回国或深受德国法传统影响的学者日益增多,法教……刘思达:法律职业的政治命运【摘要】本文试图对法律职业研究的政治维度做一次理论探讨,并结合中国法律职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提供一个理解法律职业之政治命运的分析框架。文章首先对国外法律职业研究中关于法律职业与……泮伟江:社科法学的贡献与局限一、社科法学登场关于什么是社科法学,大致可以有两种解读。首先,社科法学可以被理解成社会科学在法学中的应用。对此,多数法学研究者是表示欢迎,并积极尝试的。其次,社科法学也可……孙少石:对“社科法学”的一个反思什么是“社科法学”?这是苏力十多年前提出的关于中国法学范式分类的一个概念。既然这个概念并不新近,围绕着这一风格的研究历程也不是一朝一夕,为什么过去“养在闺中人未识”,又是什么力……王启梁: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因何而争【原编者按】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新趋势。历史传统、研究进路和知识偏好上的显著差异,使得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间形成了激烈的争论态势。但意气化的争论无益于……杨清望:司法权中央事权化:法理内涵与政法语境的混同摘要:司法权本质上属于中央事权的判断为中央统一开展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论前提,但是这种判断却将司法权的法理内涵和本质规律与政法语境下的政治要求混同起来,从而并不能从……谢晖:法治思维中的情理和法理“法不容情”已然是我国公民谈及法和情之关系时的基本思维定势,但这种情法二分、情法对立的思维定势,不但割裂了法律赖以生成的社会基础,而且必然因此导致法律的逻辑因为背离生活的逻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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