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红:善用香港基本法,维系一个平衡的特区宪制架构
2024年8月16日 凝脂 香港回归祖国已二十年。二十年间沧海桑田,香港依旧保有东方明珠的夺目魅力,这一切的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功不可没。这是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全国性的法律,其目的是为一个想要大体上保留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和普通法体制的特区搭建一套宪制性的法律框架,并期望能长期维持该地区的繁荣稳定、守护人民的权利福祉。香港基本法起草之初,各种困难、纠结,难以尽表,最关键的是,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如何能够以法律方式,容许并保护一个具有“制度异质性”的地区?二十年过去了,事实胜于雄辩:香港基本法所载的内容,逐渐落实为可见、可感的规则、权利、机构、政策与制度,公平地说,基本法提交给祖国及香港同胞的答卷,起码可得80分。
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在基本法文本中占据了显要位置,这理所当然。第一,所谓宪制性法律,必不能缺少政府组织、权限、及其内部关系的规范;第二,如何设计特区政体,曾让基本法起草者费尽心思,也体现了最大程度的妥协与智慧,来之不易。回望过去二十年,可以有不同线索来梳理基本法在香港的实施历程,但政治体制依循基本法框架的渐进发展,始终是最为惹人关注的议题之一。那少拿的分数,应该要从特区政制开始谈起。
必须指出,香港基本法在整体气质上有两个特点:其一,基于尊重既有制度的保守气质;其二,基于顺应民主原理的开放气质。在政治体制的相关规定上,两者都有体现。港英时期的总督集权体制,曾被广泛认为是达成行政高效、避免政治掣肘的优良制度。众所周知,“一国两制”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留香港地区原有制度的优势。于是,基本法中可以看到以“港督”体制为模板的制度设计,尤其是对于行政机关的广泛授权。换句话说,虽然制定基本法、建立特区,对于中华民族算是开拓性的创举,但承认、保留、乃至进一步发挥香港原有制度的特点,是隐含在基本法中的一条线索。随着基本法的实施,“行政主导原则”逐渐成为在学理上对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扼要概括,尤其是,相对于特区立法会而言,特首及其领导的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推行公共政策、改革行政体制等方面拥有明显的主导地位、优势地位。当然,1980年代的香港在经济结构、社会情势、政治氛围等方面与今天已经相去甚远,“旧制度”总归有其不适应性,基本法也不能全然以“保守主义”原则来解读。这就与第二个特点有关,即基本法点明了香港政治体制的终局发展目标,也在发展的方式、节奏等方面留下了相当大的开放性。香港基本法第45条、68条明确规定了行政长官、立法会(全部议席)应最终实现由普选产生,同时规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根据这些规定,2010年曾成功地实现了一次“政改”,小幅扩大了特首选举与立法会选举的民主基础。这意味着,遵循基本法的“框架”与“目标”,香港的政治体制不会停留于过去,而会逐渐地走向一种具有更多代议色彩、更反映本地民主特色的体制。
很显然,保守气质与开放气质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港督的集权主义当然排斥自下而上的民主授权、排斥制度化的分权制衡,因此,当行政主导体制想保有港督体制的优势时,不能不留意到走向民主化的改革必然会削弱这些优势。一方面,基本法授予行政机关诸多权力,另一方面,当行政长官的终极普选未实现之前,特首本人不能免于政治权威不足的客观现实。在一个开放的、法治的社会,如果缺乏足够的民意背书,纸面上的权力是难以用好用足的,此乃至明之理。可以说,在继承行政优势体制与承诺民主愿景之间的拉扯,损害了香港特区宪制架构的内在平衡。不仅如此,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立法会所拥有的职权是有限的,明显逊于行政机关。但由于当前的立法会议席有超过一半由来自直接选举当选的议员执掌,使得立法会在扮演政府施政之“监察者”角色时,颇有政治实力。不得不承认的一个现实是,在间接选举产生的特首与过半直选产生的立法会之间,权力的天平逐渐滑向后者一边。这不是一种平衡的宪制架构,其弊端已经暴露无遗:
第一,公共政策的制定成本不断升高。行政长官领导特区政府,负有发起法律案、实施公共政策、从而解决民生经济难题的首要责任。但现实政治中的弱势地位,迫使特首及其问责官员团队投入更多时间、资源去争取拥有立法权的立法会的支持。在政党政治远未成熟的香港特区,这种政治资源整合过程的难度极大,推高了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成本,拖延了其实施时点,恶化了管治困局。
第二,政治生涯渐成畏途。对于行政长官、问责官员而言,不能不抱有政治志向、政策愿景。但一个不平衡的宪制架构,使得行政机关虽在法律文本上有权、有责,却在现实中颇受掣肘。不宁唯是,作为“据有”主导性的法定权力的主体,管治的困局、政策的难产,无一不需负上政治责任,承受舆论压力。如今香港的现实是,有才华、有抱负的年轻人目睹公职机关的“权责不匹配”,对从政持观望、徘徊态度。长此以往,必然伤害“港人治港”的人才基础。
第三,扭曲立法会的应有地位。立法会是香港基本法明确承认的“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是本地宪制框架内的重要机关之一。与港英时期(严格讲,是1995年改革之前)的立法局不同,立法会不是行政长官的附庸,而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机关,其职权除了立法权、更包括批准政府预算、人事任免确认、监察政府、弹劾特首等广泛权力由基本法直接授予。受制于立法会渐进普选之路的现状,立法会议席分配不能与直选得票情况完全匹配,加重了部分党派或议员监察政府施政的动力。近几年来,“拉布”现象愈发频繁,令“行政立法”关系呈现恶化趋势,实则扭曲了立法会的应有地位。随着特区政府顺利换届,政治氛围有走向缓和的迹象,但不平衡的宪制框架仍然令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制约”有余、“配合”不足。
“解铃还须系铃人”。如何修正当前香港特区宪制架构中的不平衡性,答案仍在基本法之中。尽管这部法律中并存的保守气质与开放气质之间会有张力,但政治体制上的“未完成状态”本身也意味着有足够的法律空间去缓解这种张力。从根本上讲,在香港这样的地方,一个有权、有效的政府,终须寻求基于民主的授权,从而令管治权的法定性与正当性无缝衔接。面对当前的管治局面,我们的解决方案不是让政府逃避责任、不是限缩政府的职权,而是尽快为其匹配足够的政治正当性,令宪制架构趋于平衡。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关于何为“广泛代表性”,何为“民主程序提名”,此前已经有很多探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2015年政改方案”未能通过,原因很多,难以一概而论。但中央政府对于“一国两制”方针的承诺没有改变过,基本法的上述条文仍然是讨论的基础,仍然是拥有不可置疑的规范性的宪制要求。在影响到实现特首普选及后续立法会普选的政改能否顺利通过的诸多因素中,笔者认为,最关键的,是如何设计出一种提名机制,令选举过程保有其“本质性的有效竞争”,同时也确定地令中央政府对与民选的特区政府之关系感到安心。无论如何,在内核上受损的普选,毋宁只是名义上的,恐无助于实现特区宪制架构的平衡。守护基本法,不仅需要耐心、恒心,更需要智慧。新一届特区政府已整装待发,未来的日子,或可期待。(本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7月6日时评版)
周秋良:《诗经》中《周南》《召南》的地域性特征中国文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南北地域差异,这种差异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几百年的《诗经》。《诗经》中的十五国风,既以其深刻的现实主义精神,刚健清新的审美情操和真率活泼的民族风……
尚丽新:《诗经》媵嫁诗与周代媵婚文化引言今人对周代媵婚制的阐释,大半否定了《公羊传》为代表的汉以来对媵婚的解说;而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以早期人类的婚姻形态为参照,作了新的阐释。李玄伯、李亚农、谢维扬是其中有……
钱志熙:唐人论孟诗诠论在文学批评史上,与作家同时期或时代相近的批评家的评论,往往具有后世研究者的评论所不能代替的价值。罗常培谈到过这个问题,他认为:“历代文章之得失,后人评论每不及同时人评论之确切。……
叶嘉莹:质而实绮,癯而实腴《咏贫士》之一陶渊明万族各有托,孤云独无依。暧暧空中灭,何时见馀晖。朝霞开宿雾,众鸟相与飞。迟迟出林翮,未夕复来归。量力守故辙,岂不寒与饥?知音苟不存,已矣何……
钱志熙:赋体起源考赋体的起源问题,是赋学中的重要问题。历来赋学专家,没有不致思于此的;自班固《艺文志诗赋略》、刘勰《诠赋》等古代文学史家迄近今的赋学专家,都尝试对于赋体的起源做出合理的解释。笔者……
孙克强耿纪平:《诗经》与商周宗教思想、审美观念的变化《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它存录的诗歌最早产生于公元前十四世纪的商代中后期(注:关于《诗经》中产生年代最早诗篇的认定,关键在于《商颂》产生年代的确定。于此学术界尚有不同的认……
王晓毅:嵇康哲学新论嵇康在其理论著作中既没有正面讨论宇宙本根“道”及其与社会政治的关系,也没有辨析“有无”问题,而是运用“形名学”这个魏晋时期共享的学术方法,从经验出发,辨名析理,探讨关于音乐、养……
鲁洪生:第四届《诗经》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中国诗经学会、山东大学主办,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淄博学院、山东省古籍整理办公室协办,并得到山东省和济南市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第四届《诗经》国……
黄霖:《诗经》评点与《诗经》传播一、引言《诗经》作为儒家的经典,有关它的研究著作可谓汗牛充栋,明代万历以后,出现不少评点作品。这些作品刚问世不久,就被一些学者视之为旁门左道,甚至是洪水猛兽,遭到非议与摈……
林祥征:《诗经》战争诗的审美价值在我国,战争最早时期可推溯到传说中的黄帝时代,黄帝曾与炎帝大战于阪泉之野。自此之后,战争从未停止过。《诗经》战争诗只有七篇(《小雅》中的《采薇》、《出车》、《六月》、《采芑》;……
王泽强:《诗经》中楚国歌谣缺失的原因从现存文献及出土材料来看,楚国有着发达的歌舞艺术,有足够优秀的作品可以入选《诗经》,但是现存《诗经》文本却不见《楚风》,其内在原因是什么?前人对此有种种推断,汉代班固(《汉书艺……
刘勇强:重建文学史的坐标体系与叙述线索如果古代文学研究有可能创新的话,我以为,不断探索和重建文学史的坐标体系与叙述线索应该是努力的方向之一。不管我们是否承认,文学史的叙述实际上都是以名著为坐标建构的。也正因为……
李孔岳:信念、权威与制度选择:基于中国人民公社制度的思考【内容提要】关于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及其选择机理的分析,以往的视角主要集中在技术结构、资源禀赋和文化方面,这种解释的最大缺陷是对人的作用重视不足。该文借助于中国“人民公社制度”选……
吴晓波:渐进改革的五个误区随着北京“两会”的时间将近,如何推进改革又成了朝野热议的话题。在当今中国,改革这个我们熟读了三十余年的名词又到了需要重新认识的时刻,比如,什么是改革,什么是改革的对象,我们应该……
谁的“莺歌燕舞”?对于当前中国形势的判断,人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有钱的人越来越多,到处都是莺歌燕舞”。我注意到,这不仅是许多人观察中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基本视角,而且也是经济学界的主流看法……
谢盛友:“我爸是李刚”的法律思考笔者首先声明:若司法独立,案子审判后,各方心悦诚服,不会有如下的文字。十几个80后90后留学生查经班结束后,相互聊天,他们极度欣赏凤凰卫视的“一周立波秀”。当时,我……
中国的农民歧视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任何政府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促进社会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确保社会公平。公平是一个社会长治久安的平衡器。崇尚正义,追求平等,实现社会公平是古今中外……
杨光:祖宗的江山与打下来的江山一、“江山”的来历他们制造了一片荒芜,并把这叫做和平。古罗马:塔西佗毛泽东曾把二十世纪中叶“一穷二白”的中国说成是“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以写最新最美的文字,……
邓敬雷:当今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分析关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有以下几种说法:一种说法,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在于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
狄马:由张维迎下课想到的2010年12月,张维迎被宣布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的职位上退了下来。这一看似正常的人事变动,却意外地引发了舆论的关注和热议。有人说,这是“正常的换届”;有人说,这是“权力……
二十年来的对台政策需要检讨三、二十年来台湾的演变和二十年来对台政策二战结束前,台湾是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二战结束后,台湾又落入国民党官僚买办的统治之下,更被纳入美国的东亚政治、军事、经济体系,实质……
胡玉坤:理解青年亚文化是有效赋权年轻人的关键同伴性教育者之声时代不同了,“80后”和“90后”中国青年不单在兴趣爱好、娱乐休闲及生活方式方面与其父母一代迥然有别,新生代青年在观念、价值取向、审美情趣及情感表达等精神层面上亦与后者大异其趣……
给“海龟族”高级国民待遇?现年40岁,曾是一名教授的杨建从杭州市政府那里得到了8000美元启动资金,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公司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开业第一年,其中750平方米免交租金,以后两年,租金减半……
胡舒立:再议镉米杀机“无可奈何”“无足轻重”“无动于衷”,都不是对待镉米应有的态度现实总是复杂的。本刊上期以封面报道位置发表“镉米杀机”一文,揭示中国稻米重金属污染现状。文章发表后,海内外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