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吴知:娼妓与乞丐

7月23日 六壬会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下称《草案》)新鲜出炉,笔者有幸一览全文,对于其中关于“娼妓”与“乞丐”的规定“心有戚戚然”。兹录如下: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警告:(一)组织他人结伙乞讨的;(二)反复纠缠、强讨恶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不得乞讨的公共场所乞讨的,拒不听从劝阻的。对前款行为之一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第五十八条)
  《草案》的首要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补充完善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严厉打击和惩治危害社会治安违法行为,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显然,卖淫的行为败坏社会风气、沦丧社会道德、传播“黄色”疾病,是我国法律一贯打击的对象,而且属于需要严厉“扫打”的“黄、赌、毒”之列,“考虑到17年来的经济发展、收入和物价变化的情况,草案较大地提高了罚款处罚的幅度”(《草案说明》第5页),因此,对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以示严惩不贷。同样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草案》增加了应受处罚的“扰乱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权利的流浪乞讨行为”(《草案说明》第34页),此种乞讨行为滋养懒惰风气、制造视觉污染、影响市容市貌,因此,处1日以上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考虑到流浪乞讨人员中存在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或老人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因此,按照《草案》第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每日200元的标准将行政拘留折处罚款:(一)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这三类人不适应行政拘留,但被处行政拘留必须折抵以罚款,以示“以人为本”。
  娼妓与乞丐,在古往今来的各种社会中,作为职业被视为“贱业”,作为个体被视为“贱民”,限制者有之,惩罚者有之,从精神到肉体消灭者有之。然而,从事这两种行业者却从来没有断绝过,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毛泽东时代,新中国曾经禁绝过娼妓,消灭了乞讨,可谓“亘古未有之创举”;但改革开放之后,封建腐朽思想沉渣泛起,而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风气也日渐东来,曾经纯洁无瑕的中国社会已不再是“世外桃源”,娼妓遍布温柔富贵乡,乞丐则招摇于喧嚣闹市中。立法者承认彻底消灭这两个社会毒瘤既然无望,于是,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后退一步,承认这两类从业者的现实存在,而对其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打击的手段则是“拘留”与“罚款”。
  按照立法者的逻辑,立法目的和法律手段之间的关系应该符合工具理性。也就是说,被立法者所确定的法律手段应该是达到法律目的的最佳途径。亦即,通过拘留和罚款这两种法律惩罚手段进行严厉打击,社会的治安形势应该是大大的好转了,而不是进一步“发展”。就本文所涉及的法律惩罚对象来说,社会上的娼妓和乞丐应该减少了。乞讨的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时代尚未被纳入打击的对象,但数量显然是增加了,而且出现了职业乞丐、有组织乞讨、强讨强要等现象,按照立法者的逻辑,这是由于没有被纳入打击范围的缘故;但被《条例》纳入打击对象的娼妓的数量却在《条例》实施的18年间同样大大的增加了。据潘绥铭先生估计,90年代后期中国的暗娼人数就在2501000万之间;另据顾则徐先生按照其在2002年的调查的推算,中国累计暗娼人数远高于1000万。(他们称“娼妓”为“暗娼”,因为在法律上不存在“明娼”)为什么越打击越多?
  似乎立法者的逻辑不符合工具理性,立法者转而诉诸价值理性:娼妓与乞丐在本质上即是“恶”的表现,而法律的作用恰恰在惩恶扬善。我们这个社会存在太多的懒惰者、太多的好逸恶劳者、太多的幻想不劳而获者,他们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或者欲望来赚钱,他们在本质上就淫荡,就下贱,他们属于社会的渣滓,公正的法律就是为了制裁这种人的。于是,掌握话语权的人开始在民间制造许多这样的故事:有的乞丐白天乞讨,晚上进出灯红酒绿的场所;有的乞丐成了千万富翁;有的乞丐很多娼妓是为了享乐而干这一行的,她们天生喜欢勾引男人,她们轻松赚大钱(这是大幅度提高对娼妓的罚款幅度的原因?)(顾则徐先生的调查是对这种种论调最有力的反驳)
  我国依法治国,执法者按照立法者的逻辑来执法,但是,执法者在执法中采用的经常性法律手段却是以罚款为主,这是值得玩味的。在此,我们可以看见这样一个工具理性的链条:立法者制造了拘留与罚款这样的法律工具,执法者娴熟地运用这些法律工具:拘留演变成了罚款的工具,罚款则演变成了“创收”的工具,“创收”成了执法者保障自己和影响立法者的工具。(执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亦即在立法听证会、论证会、调研会中影响立法者,我们几曾在这些会议中见着娼妓与乞丐的代表?)
  先将娼妓与乞丐妖魔化,然后携道德优势惩罚他们。他们在本质上就是“坏”人,因此法律要惩罚他们。这就是立法者的逻辑。
  在一个20的人占有6080财富的国家,沦为娼妓与乞丐的人们需要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尊严来换取生存,他们属于“被侮辱的和被伤害的”一群人;他们承负着道德和肉体上的双重“罪与罚”,法律还要对本已灾难深重的他们进行制裁,将他们以血泪换来的收入,一次又一次地罚没。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诚哉斯言!(中国宪政网)

廖学权:关于对乡镇长实行二轮直选的设想乡镇政权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在国家政权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有8亿多农村人口,乡镇政权建设的状况,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张铁志:从威权统治的转型到民主化一个威权政体的转型或者瓦解,是如何可能出现的?是需要公民社会的强大的反对力量?还是统治菁英由下而上的改革?或者,转型的出现有赖於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公民素质……吴知:娼妓与乞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下称《草案》)新鲜出炉,笔者有幸一览全文,对于其中关于“娼妓”与“乞丐”的规定“心有戚戚然”。兹录如下: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姜明安:突发事态下行政权力的规范政府在紧急状态下虽然可行使较平时更多、更广泛和更具强制性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受法律的规范和控制,使之既能保障政府有效地应对危机,又能防止和尽量避免相应权力被滥用和对公民基本权……王海明:集体主义之我见【内容提要】集体主义的普遍类型,可以分为四种,亦即整体主义的集体主义、利他主义的集体主义、利己主义的集体主义和己他两利主义的集体主义:前三者是集体主义的不完备形态;后者是集体主……刘海波:法理推敲“宣科案”一、本案背景介绍:2003年9月,《艺术评论》创刊号刊登了云南音乐理论家吴学源的文章“‘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文章对丽江县申报联合国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纳西古……石勇:超越左与右:理性思考的未来当今的世界真是一个戏剧性的世界。至今还活着并在不同的领域执掌社会科学的牛耳的有几位这样的人:他们都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却又在一定的程度上与“资产阶级政府”或其他包括“自由主……和谐社会:协调利益是关键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至关重要。内地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学艺日前在接受大公报采访时指出,面对社会矛盾和问题,最迫切的任务是协调好各阶层利益关系……刘海波:奥斯特罗姆的联邦主义理论在当代世界上已有二十多个联邦制国家。在联邦主义这个题目下也有浩繁的研究文献:对世界上联邦制国家的经验比较研究;在既定政治体制下经济学者进行的财政联邦主义研究;在宪法学中,联邦主……谢志强:系统改革论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思想细细领会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习近平对《决定》的说明,以及习近平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在许多重要场合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不难发现,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改革发展的……蔡禹僧:“共产”与“私有”集权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历史性较量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在通过保护私有财产的宪法修正案后闭幕〔1〕。从此,宪法第十三条终于加入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世界各国媒体纷纷予以赞扬……钱永祥:略谈面对一个封闭压迫性的社会,知识份子的反抗义务不会比一般公民少,可是也不会多于一般公民。在这个意义上,我怀疑所谓有机知识份子的特殊地位。在汉语世界,公共型知识……
周后春:中国物权冲突法体系之重构内容提要:我国物权冲突法在信托的法律适用、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无形财产的法律适用、运输工具物权的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构建中国财产权冲……陈芳:提单设权证券性质之证成内容提要:拨开提单为证权证券的迷雾,将提单所表征的“提货权”与运输合同下的“运送物之交付请求权”相区分,还提单为设权证券之本原,不仅能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海事审判实践的“提单诉权”……石少侠车震震:论海关事务担保法律性质的认定及其意义【摘要】海事务担保是民事担保制度在海关事务中的延伸与发展,涉及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权利、权力相互交织、作用,法律性质莫衷一是。明确海关事务担保是以私法为基础并兼具公法属……王欣新杨涛: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保障制度研究内容提要: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的清偿如何优先保障,一直是各国破产法与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职工债权的保障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弘扬公平正义理念、保持良好经济秩序……沈建峰:一般人格权和侵权法结构的互动关系内容提要:一般人格权和侵权法的结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在一般条款式的侵权法模式下,承认一般人格权保护人格利益的需求会大大降低。但由于传统法中侵权责任的成立……张峰:论民事执行权配置与执行的优化内容提要:执行权兼具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执行权应当分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以此为改革方向规范了民事执行权的配……丁南:权利意志论之于民法学的意义【摘要】权利观是任何法律思维都无法摆脱的根本构思。权利观的核心内容是权利的本质。围绕“意思”范畴展开的权利意志论,有效地释明了权利所应具备的主体性、普遍性及防御……肖俊:大陆法系用益权概念解读从罗马法到《澳门民法典》的考察【摘要】对于用益权定义中“物的本质”存在着多种解释,它在不同的理论中分别意味着“形态”、“实质”以及“经济用途”。《澳门民法典》同时采用了这三个要素来界定用益权……杨立新王竹:论货币的权利客体属性及其法律规制以“一般等价物”【摘要】货币是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一般等价物,具有法定唯一性、国家信用性和高度流通性三大特点。货币电子化并未产生新的法定货币形式。《物权法》颁布后应该对货币的“占……朱庆育:民法教科书及其写法《民法总论》序言专著与教科书无文体之高下八十年前,胡长清先生在其《中国民法总论》“弁言”中开篇即称:“关于民法著作,大陆诸国及日本多已由教科书的民法书之时代,进于特殊问题……柯华庆:从意义到实效:皮尔斯的实效主义哲学实效主义(Pragmaticism)属皮尔斯首创。皮尔斯英文版8卷本文集的第5卷以《实用主义与实效主义》(PragmatismandPragmaticism)命名。然而,“实用……叶金育:合同责任的税法规制以规制主体和方式为中心内容提要:合同责任受税法规制植根于税法构成要件的满足,在合同义务与税收客体的合力作用下,合同责任与税法紧密相连。合同责任的法律规制在合同法上有一套自行规则,规则……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