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无效合同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

5月1日 飞凤谷投稿
  一、无效合同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来认定。按照总则第六章的规定,合同无效情形有5种,以下分述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44条)
  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指因智力、精神健康原因所致;因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没有例外。
  2。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典型表现是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阴阳合同”。股权转让双方出于逃税等原因考虑,签订了价格不同的两份股权转让合同。提交工商局做变更登记的合同属于“阳合同”,价格较低;双方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或者补充协议、抽屉协议),俗称“阴合同”。此种情形下,因为“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因而无效;隐藏的“阴合同”才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因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因此合同有效。
  另一种虚伪表示行为是实践中常见的名实不符的合同,比如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与合同法52条第5项的不同之处在于,民法典上述条文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强制性规定分为效力性和管理性两种,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现实中很多规章、规范性文件亦存在大量强制性规定,但不能仅依此就认定合同无效,因为“位阶不够”。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学理上简称“背俗无效”。
  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也就是合同法第52条第4项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赌债、请托等,法律给予其否定性评价,认定行为无效。政治秩序、金融秩序等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公共利益的,也属于公共秩序范畴。
  现实中一些行为违反了规章所列强制性规定,虽然不能依据违反强制性规定认定行为无效,但若该等强制性规定实则体现了和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则可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代持证券发行人股权、代持金融机构股权,法院通常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代持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与合同法第52条第2项相比,民法典上述规定不再区分利益受损的主体类型(国家、集体、第三人),而是统一规定为“他人”。
  因为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一体受法律保护,只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应受法律否定,没有必要再画蛇添足区分不同类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常见的如甲、乙为公司股东,乙、丙恶意串通,伪造股权转让合同,由乙伪造甲之签名,将股权转让给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必须具有意思联络、共同恶意,方构成恶意串通。如果只有一方具有损害他人权益的主观恶意,另一方不知情或者虽然知情但并无主观恶意的,不构成恶意串通。比如,甲先将房屋卖给乙,签了合同但尚未过户,后又将房屋高价卖给丙,并完成过户;即使丙知道甲存在一房二卖行为,但丙出高价买房主观上并无不妥,不构成恶意串通。
  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延伸阅读: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
  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
  合同无效是否影响违约金?
  根据我国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
  无效。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
搜索 投诉 评论 转载

无效合同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一、无效合同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章“……视为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视为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章“民……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章“民事……什么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一、什么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章“民事……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条件一、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无效(即不成立):(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民法典无效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一、民法典无效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无效合同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一、无效合同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民法典》在以下条文中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签订合同无效的条件包括什么一、签订合同无效的条件包括什么《民法典》在以下条文中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形《民法典》对可撤销的合同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下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订立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与之订立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构成无效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构成无效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在以下条文中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公司法股权章节讲述了哪些内容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是什么?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公司法董监高贪污执行期满三年符合任职条件吗?公司法定代表人社保也需要缴纳吗?公司法的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吗?公司法投票权对股东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益加强了怎样的保护?如何确定公司法中关联方的定义?关于公司法解适相关内容是什么?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公司法》法条的内容是什么?
丸子头怎么扎好看3个秘诀打造精美丸子头淡菜能够提高男人的性能力把握教育孩子的黄金时机企业文化基本理念标语一次性内裤能穿几次老年人吃哪些食物补铁年底个人所得税怎么申请退税怎么听懂新生宝宝的心声关于患者致医院护士的一封感谢信浅谈广告摄影的审美要素及平面设计应用乡村之旅固件配置图文教程安装中文语言包路由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