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6月14日 夜未央投稿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有人分不清哪些该用裁定,哪些该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起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而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有的时候,可能在案件受理后,才发现其实是不具有《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受理条件,而在这个阶段就不能是不予受理案件了,而是应当用裁定的方式驳回原告的起诉。具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延伸阅读:
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天,裁定10天。。。
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要退回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
驳回起诉裁定书格式是什么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
原告申请延期举证的理由有哪些?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热门城市:昌都律师鹤壁律师池州律师淮北律师郑州律师平凉律师广安律师梧州律师宜昌律师河南……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
延期举证申请时效一般为多久?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在民事案件中,经常会发生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举证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指定期限确实……
管辖权异议法院何时告知原告,审查及处理又是怎样?热门城市:克拉玛依律师汉中律师松原律师宜宾律师宿州律师延安律师三明律师呼伦贝尔律师中山律师……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有哪些处理程序?热门推荐: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在我国司法程序的实践中,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高效性,通常会对当事人一些权利设定一定的时间期限,比……
民事案件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热门推荐: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说到打官司,我国主要分为了三种,即民事官司、刑事官司以及行政官司。每种官司都有其特殊的一个程序……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开庭吗?如何处理?如何处理?下面是律图小编作出的解答。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需要要开庭《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主要见于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
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nbsp……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多久立案?热门城市:鹤岗律师乌海律师上饶律师洛阳律师淄博律师益阳律师盘锦律师吴忠律师娄底律师鹤壁律师在日常生活中,有些纠纷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就要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解决。民事诉讼如果……
管辖权异议上诉客体是什么意思热门城市:丽江律师武威律师来宾律师遵义律师淮南律师济宁律师汕尾律师江西律师大同律师保定律师法院可以对当事双方的矛盾作出公正的裁决,所以很多时候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问题都会交……
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作用是什么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nbsp……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包含哪些内容每部法自从订立起,就将被一直完善。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是如此。而完善的方法就是针对原来的法典不断增补修正案,我国民法就有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那么最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包……
民事诉讼哪些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管辖法院确定规则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什么是专属管辖?哪些案件属于专属管辖?律图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法律上规定了公益诉讼,哪些案件可……
什么是管辖权转移?特别是在民事诉讼中,常会听到管辖权转移这一词,什么是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律图小编在下文将做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一、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管辖权转……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在民事诉讼中,比较难区分的两个概念是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律图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一、移送管辖是怎样的……
巡回法庭审理哪些案件?巡回法庭是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法庭,或者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审理案件的制度。巡回法庭审理哪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作了相关规定,正文整理了巡回法……
由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民事诉讼案件有哪些?我国的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民事诉讼案件有哪些?详情请看下……
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哪些诉讼时效抗辩主要是针对有时间限制的相关债权合约的规定,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限的或者是没有到达诉讼实践的,都可以在法庭上进行抗辩,使其不能成立。下面,律图小编将为大家介绍诉讼时效……
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随着法律的普及,在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的纠纷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解决,很多人都不清楚具体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
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之一是,要有符合条件的原告,行政诉讼也一样。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行政诉讼原……
无履行期限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无履行期限债务是指债务人所负有的债务是无履行限期的债务,即债权人没有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需要在什么期限之前偿还债务,那么无履行期限债务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
诉讼过程中哪些人需要回避在我们的诉讼程序中,为了保障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的公平和工作,一些与诉讼有关系的人员是不能参加诉讼,这称为回避制度。对于诉讼中哪些人需要回避呢?现在律图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对于一些本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交由巡回法庭审理,将大大方便群众,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