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证据调查是怎么规定的?
10月6日 六壬会投稿 【为您推荐】黄陂区律师江阴市律师赣榆县律师港北区律师越秀区律师寿光市律师金凤区律师锦江区律师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起着揭露真相,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因此,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活动十分重要。证据调查即对证据进行调查、收集、获取,证据调查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则和程序。接下来律图小编为您介绍刑诉法证据调查的规定。
一、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调查的规则
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七条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刑诉法证据调查有特定的主体,须为当事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在进行证据调查活动时须遵循证据规则,证据的应用也应遵循证据规则,未经查证属实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若当事人对诉讼中的证据效力有所怀疑,最好是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排除违法的证据。
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为您推荐】泗水县律师溧阳市律师建水县律师屏山县律师南山区律师龙口市律师新都区律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代……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为您推荐】耒阳市律师博白县律师利辛县律师南山区律师新都区律师泗水县律师泰和县律师在实际中,当事人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为您推荐】安吉县律师利辛县律师南山区律师龙口市律师泗水县律师简阳市律师耒阳市律师民事纠纷的双方如果没能达成一致解决纠纷,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法院进行裁决。法院受理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本文主要是讲解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相关内容。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是依靠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定案件主要事实。民事诉讼证据的现实意义是方便案……
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为您推荐】安化县律师南山区律师龙口市律师寿光市律师简阳市律师库尔勒市律师安吉县律师本文主要是针对常用的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这一问题的详细讲解。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法律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为您推荐】高县律师龙口市律师寿光市律师泰和县律师库尔勒市律师浠水县律师安化县律师当我们提起民事诉讼时,首先面……
民事诉讼法期间规定【为您推荐】赣榆县律师简阳市律师库尔勒市律师浠水县律师高县律师铜鼓县律师富顺县律师本文主要是针对常用的民事诉讼法期间规定这一问题的详细讲解。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法律规定的民……
民事诉讼法举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为您推荐】习水县律师库尔勒市律师浠水县律师化州市律师铜鼓县律师瑞昌市律师赣榆县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对民事诉讼案中的举证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证据只需要大体……
律师风险代理协议是怎样的【为您推荐】洪洞县律师浠水县律师化州市律师阳新县律师瑞昌市律师长兴县律师习水县律师涉及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官司缠身,多少朋友会选择委托律师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整个过程涉及到……
代理人的行为特点有哪些?【为您推荐】嵊州律师崇州市律师大邑县律师平武县律师旺苍县律师屏南县律师广德县律师在实际中,代理人是为了弥补其被……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二审判决发回重审21世纪以来,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对基层法院的法官的满意度也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对法官在案件中的程序违法的辨识度也增高了,当我们意识到法官在民……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为您推荐】商城县律师成华区律师江阴市律师鄞州区律师崇川区律师广丰县律师邛崃市律师很多人对法院有一定的误解或是合同规定了适用仲裁无法选择,可以说越来越多的人在产生纠纷时第……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为您推荐】玄武区律师桂平市律师武陵区律师惠阳区律师蒙阴县律师阳西县律师玉环县律师清镇市律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一定要在一定时间内提出,……
银行账户冻结的时间有多长?在实际生活中,冻结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时候法院会在一定情况下会冻结被告人的财产,以防止法官作出裁判之后被告人不积极履行判决,冻结是极为重要的一种有利于执行判决的措施。而……
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为您推荐】宿豫区律师宝安区律师玉环县律师青白江区律师广丰县律师富蕴县律师鹿城区律师六合区律师人在失踪或者死亡后,满足一定条件便可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对其亲属以及利害相关……
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执行异议,顾名思义,就是当事人不接受法院提出的判决,认为不符合事实或法律,从而要求执行异议来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当事人要写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那么,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执……
送达的法条有哪些【为您推荐】赫章县律师新宁县律师宿豫区律师建水县律师平江县律师鹿城区律师宕昌县律师赫山区律师在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法院会制作法律文书,将裁决结果送达当事人。送达的方式有直……
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一般而言,法院会在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内结案的,所以会在这一时间发放判决书。至于多久才会下放,那就得看是一审还是二审,亦或是再审程序了。因为程序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时间限制。……
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一、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你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
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会有什么后果一、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会有什么后果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你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你的住宅进行……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证费?法律规定什么是公证费?公证费是对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服务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
哪些账户法院不可以冻结哪些账户法院不可以冻结目前有很多账户是不可以冻结,因为这些账户涉及的是公众的利益,所以不宜冻结,也不应该冻结。例如国家的库存和社会保险金,还有生活保障金之类的,还有金融行……
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一、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2020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