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民法总则关于物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11月15日 楚倾云投稿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随着我国法制的建设逐步开展,民法也随之一次又一次的更新,渐渐趋于完善。最新的《民法典》对于物和物权的规定有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民法总则关于物的规定具体有哪些?这里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物的定义和分类
  物权客体即为物,可以分类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孳息等。
  (一)不动产与动产
  德国民法规定,不动产就是土地;日本民法、台湾民法则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在中国大陆,不动产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海域、地上附着物。除此之外的有体物,叫做动产。
  区分动产不动产的意义在于:
  1、形成的物权不同
  2、立法案例上,是否赋予物权公示以公信力不同
  3、生附合时确定所有权应该遵守的规则不同
  4、诉讼的管辖规则不同。
  (二)主物与从物
  按照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类。
  并非主物的成分,时常辅佐主物的效用,而与从物同属于一人的物,是从物;从物所从之物,叫做主物。
  构成从物的要件:
  1、不是主物的成分
  2、时常辅佐主物发挥效用
  3、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
  4、交易上无特别习惯。
  (三)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根据成分的分离是否导致其毁损或者变更性质。
  重要成分是指互相结合,费尽损毁或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时,则其中每个部分都是重要成分;重要部分以外的成分,为非重要部分。
  (四)原物和孳息
  根据数物之间产生和所出的关系。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而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者收益。它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二、物权的内容和分类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我国还没有民法典,《民法典》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总体而言,物根据其特点可以分为四类,如动产和不动产。而物权可以分为8种,包括自物权与他物权等。在民法实践中,关于物和物权的定义以及它们的分类是其最基本的内容之一,相关人员必须对此有一定的了解。
  延伸阅读: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
  民法总则关于欺诈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民事责任民法总则的新规定有哪些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对编民法典的呼声十分高涨,在我国编纂民法典已经具备了非常好的条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党中央提出要……民法总则监护的种类是什么?我们知道很多时候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就需要进行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最终就能够解决自己遇到的侵权纠纷,监护人概念每个人都不是很陌生,主要的作用就是监护还没有民事能力的人,在民法总则中有……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的规定有哪些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对编民法典的呼声十分高涨,在我国编纂民法典已经具备了非常好的条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党中央提出要……如何理解民法总则表示主义?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对于意思表示,我们可以把他们理解为表达意思的人和受领意思的人在把进行实施的某一个民事行为是内心真实所要……民法典74条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建设,民法也随之一次又一次的更新,趋于完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以往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其中有很多是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那么,有人就问……民法总则专利权客体的规定有哪些?在我国法律中,民法总则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里面规定了很多种类的条款,其中就有关于专利权客体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那么,你知道关于民法总则专利权客体的规……民法总则关于物的规定具体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随着我国法制的建设逐步开展,民法也随之一次又一次的更新,渐渐趋于完善。最新的《民法典》对于物和物权的规……民法总则法人住所是如何确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开办、经营企业。但是,企业的设立并不是很轻松的事,它涉及很多内……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那么,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第47条主要涉及的是宣告死亡,这里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进行简单介绍。一、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近亲属包括哪些人一、近亲属包括哪些人?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二、近亲属的范围影响到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确认当事人……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未成年人如果犯法的话,法院在处理的时候是会从轻处理的。这主要还是因为其是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所限制的。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对这一点就有着……民法典第三条原则制定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民商法体系当中最高的一部法则。在我国民法典当中起着领导和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民法典》每一项法规都是经过我国相关立法人员的仔细琢磨和研……
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一、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对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怎么办?一、对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怎么办?对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可以通过撤销仲裁的方式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一、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完全是可以到法院当中再次的进行诉讼活动来解决争议的,或者是申请撤销,但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做错了。《劳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则会产生的效果是什么?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则会产生的效果是什么?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劳动法对于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一、劳动法对于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一、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劳动仲裁裁决一般是受理以后的45天内结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仲裁裁决执行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仲裁裁决执行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仲裁裁决执行诉讼时效是2年,仲裁裁决书由法院执行,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一、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诉讼时间计算怎样规定的一、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诉讼时间计算怎样规定的1、不服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时间是从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起;2、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会有一个送……劳动仲裁立案两个月不裁决可以直接起诉吗一、劳动仲裁立案两个月不裁决可以直接起诉吗?劳动仲裁立案两个月不裁决的可以直接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劳动仲裁能否裁决社会保险一、劳动仲裁能否裁决社会保险一般不进行裁定。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