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我国宪法修改主体是什么?

5月9日 皇极城投稿
  在我国今年三月份,宪法修正案正式通过,不少民事主体会好奇,是否是所有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是提出修改宪法的主体呢,也即我国宪法修改主体是什么?根据既定的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宪法的修改,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法律规范。
  一、我国宪法修改主体是什么?
  宪法修改的提出标志着整个宪法修改的开始。在我国《宪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修宪案由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出。”其他任何国家机关无权提出。但是根据历年来修改宪法的习惯上来看,都是由中共中央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讨论后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修宪建议稿,依据《宪法》第64条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修宪草案,并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我国宪法修改主体是五分之一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和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我国宪法的修改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三十三条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三十四条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第三十五条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十六条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第三十七条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十八条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第三十九条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第四十条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四十一条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七项至第十五项相应改为第八项至第十六项。
  第四十二条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四项、第五项相应改为第五项、第六项。
  第四十三条宪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第四十四条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一项至第二十一项相应改为第十二项至第二十二项。
  第四十五条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四十六条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修改为“(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第八项“(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修改为“(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宪法第一百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八条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十九条宪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第五十条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五十一条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五十二条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分别作为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第七节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七节相应改为第八节,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相应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至第一百四十三条。
  根据既定宪法的规定,只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大代表,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才会资格提出修改宪法的请求,这也就回答了我国宪法修改主体是什么这个问题,在提案通过之后,需要制定修正案,然后之后表决通过,才会产生司法效力。
  延伸阅读:
  立法法修改了哪些内容,立法法修改的亮点在哪里
  新旧专利法对比修改的内容
  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刑法修正(九)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修改了哪些

在我国对于宪法主体是什么一、在我国对于宪法主体是什么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宪法关系主体是依据宪法规范直接参与宪政活动的政治实践主体,是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的直接承担者和直接行使者。纵观世界各国……2020全国青少年宪法修订机关是什么?一、全国青少年宪法修订机关是什么?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为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宪法的修改需要按……宪法规定劳动权的内容是什么?一、宪法规定劳动权的内容是什么?宪法中关于劳动权,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2020改宪法内容具体是什么2018改宪法内容具体是什么十一、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四项、第五项相应改为第五项、第六……两会宪法修改具体的内容有哪些两会宪法修改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十一、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四项、第五项相应改为第五项、第六……宪法的三大特征是什么?一、宪法的三大特征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什么一、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什么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具体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宪法》的第3……我国宪法修正案的重点内容是什么?一、我国宪法修正案的重点内容是什么?我国宪法修正案的重点内容包括12个方面:(1)确立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宪法修正案2020无限期徒刑是什么意思在宪法的制定下,我国国家管辖范围内都是以此为依据进行违法犯罪的的处罚,其中对于判处徒刑来说就有无期和有期之分。那么,您知道宪法修正案无限期徒刑指的是什么意思吗?按照相关规定,无……体现宪法的民主原则的条文有哪些?一、体现宪法的民主原则的条文有哪些?体现宪法的民主原则的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民主原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集中制;权利义务一致性。《中……2020年宪法解释方法有哪些一、宪法解释方法有哪些宪法解释的方法有:文理解释包括字面解释和语法解释。文理解释主要是从表现宪法规范的条文,根据字、词、以及句子结构、文字排列、标点符号等等,对宪法……我国宪法宪法内容是什么?我国宪法宪法内容是什么?1、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逐步发生改变,现在人们碰到纠纷不容易解决时,常常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若是我们和别人产生纠纷,收到了对方发来的律师函,那么,律师函来了后果严……二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为您推荐】荔城区律师合阳县律师原平市律师罗湖区律师蓬溪县律师阳新县律师沙县律师河间市律师二审是指一审判决后,由于当事人不服一审的判决结果,可以向法院申请二审。我国实行……一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正规的法律文书都有其标准格式,从中可以了解到大致的案情及审判结果。同样也可以据此判断其真实性。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立案决定书格式是怎样的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如果发现某犯罪行为或者相的关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时使用的法律文件,对于立案决定书,关系到公安机关是否开始侦查阶段,因此,立案决定书必须合法有效,那么一份正式……民事判决书格式规范样本【为您推荐】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一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申请事项:申请证人xxx某出庭作证。申请理由: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民事起诉状范文是怎样的热门城市:赫章县律师龙口市律师嘉善县律师建水县律师五莲县律师安陆市律师宕昌县律师蒙阴县律师民事起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撤诉申请书范文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众所周知,撤诉申请书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原本对此事起诉的一种书面形式。申请人在撤诉申请书经批准后就可以取消对被告的……请求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提供几份?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通常需要请求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这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文件,即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那么,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作为证人呢……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为您推荐】耒阳市律师南湖区律师宜宾县律师江宁区律师兴国县律师顺平县律师洞口县律师恩施市律师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被拘留或逮捕,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害人因此支出的……民事上诉书格式怎么写?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最常见的官司当属民事诉讼。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文书的应……撤诉申请书需要几份写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一、撤诉申请书需要几份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