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1月21日 望北海投稿 一、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中断。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为两年。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属于案件当事人的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证明齐全法院才会受到受理自己的请求,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延伸阅读:
诉讼外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吗。。。
诉讼外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因。。。
执行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
就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来说,其不具有强制执。。。
刑事和解协议应该怎么写
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协议内容:案件事实,自。。。
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我国强制执行指的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有几种
1、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
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有:查询、冻结、划拨等。。。
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下达后该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判决书中的笔误,可以适用裁定书予以补正。除非该案在庭审时已经作过口头判决,已经记录在庭审笔录里,后来的判决书与庭审笔录中的判决内容不符,本案是不能……
民事诉讼程序瑕疵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程序瑕疵的规定是什么?所谓诉讼行为瑕疵,是指没有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实施的诉讼行为。因此可以说,诉讼行为瑕疵是与程序法固定相关的形式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对诉讼行为……
民事案由排除妨害纠纷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案由排除妨害纠纷的规定是什么?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
民事纠纷中的民事证据如何整理?一、民事纠纷中的民事证据如何整理?民事纠纷中的民事证据整理方式为: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注意证据的全面性;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民事诉讼是非常常见的,而且……
强制执行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一、强制执行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一)、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由行政的审判庭负责审查。经教育,行政行为相对人自动履行的,即可结案。需要强制执行的,由行政的审判庭移……
民事证据认定规则有哪些规定一、民事证据认定规则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
一审结束后多久有判决书?一、一审结束后多久有判决书?一审结束后三个月内出判决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证人虽然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是并不是必须出庭作证的,因为当证人存在特殊情况,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
我国的民事案由解释是什么?一、我国的民事案由解释是什么?1、婚姻家庭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
民事证据规定的举证期限是多久一、民事证据规定的举证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三十三条……
执行异议起诉状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一、执行异议起诉状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执行异议起诉状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原告与报告的双方基本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人(签……
执行异议之诉立案的诉讼费用是多少?(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照案外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标的物价值,按财产案件计收案件受理费。(2)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根据《……
证据调查的分类有哪些?【为您推荐】会理县律师蒙阴县律师贵池区律师新河县律师萧县律师溧水区律师涿州市律师证据是法律工作者进行案件判别和调查的基础,证据的真伪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办理的公平性。因……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虽然很多时候证据的都是都是靠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来收集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其实法院也是可以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收集案件证据的,对此有一定的范围限制。那到底法院收集证据的范……
民事证据效力是怎样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占主要作用的,法官会根据各方的证据,结合基本事实,作出正确的判决,所以一般情况下搜集证据是各个当事人以及代理律师要做的首要事情。民事证据也有七种之多,那么各……
最高院证据规则适用仲裁吗在诉讼案件中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对这些证据要进行仲裁。那么,最高院证据规则适用仲裁吗?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仲裁证据的制度以及规则都是有哪些具体内容,然后分析一下最高院的证据规则……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为您推荐】新泰市律师科尔沁区律师庐江县律师武昌区律师灵山县律师广德县律师泗阳县律师刑事证据是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也就是说,刑事证据有……
证据规则具有强制的效力么?【为您推荐】建水县律师蒙阴县律师香洲区律师平江县律师叙永县律师江城区律师天河区律师在法官审理案件的时候,证据是帮助其做出正确裁决的主要依据,对于非法证据要严格排除。为此法……
证据三性待证事实如何认定?不管是什么案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都要以证据做为定案的基本条件。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特征,很多时候,案件中存在待证事实。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待证事实,根据证据三性待证事……
中国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为您推荐】金凤区律师渭滨区律师罗湖区律师新密市律师从化市律师武昌区律师赤壁市律师我国对于法定证据种类的司法解释和规范的说明非常的全面。各种这方面的法律条例也越来越完善,……
当事人有多长时间提交证据【为您推荐】洪洞县律师灵山县律师蒙城县律师盐源县律师阳东县律师夏津县律师宿城区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很多时候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进行证明,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承担不利……
我国行政证据三性是什么【为您推荐】平陆县律师石龙镇律师颍上县律师弋江区律师鹤壁律师罗源县律师乾县律师法院打官司,说白了最重要的就是证据。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证据在诉讼中都起着……
婚外情证据调查的方式有哪些【为您推荐】永安市律师武冈市律师广汉市律师蒙城县律师鲤城区律师瑞金市律师桐梓县律师如今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是提升了不少。但是离婚现象普遍增加。闪婚闪离已不是什……
治安案件证据种类有哪些?一、治安案件证据种类有哪些(1)物证物证是以物质的存在、特征或属性证明案件情况的一种证据。物证的特征是多样性,客观性,稳定性。物证的主要作用是:1。物证是查明案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