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关于未开庭之前可以撤诉吗?

10月6日 天浪楼投稿
  民事诉讼是我国程序法之一,我国一共有三部程序法,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那么关于未开庭之前可以撤诉吗?没有开庭之前是可以撤诉的,这样的撤诉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的,还有如果在开庭之后没有缴纳诉讼的费用,中途退庭的也是属于撤诉。
  一、民事诉讼开庭之前可以撤销吗
  是可以的,原告可以在开庭之前将要撤诉的想法上告法官即可。除此之外,如有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用、原告中途退庭等这些行为的存在,法院一般会默认为案件自动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三、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的条件: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也享有上诉权。
  上诉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是代为行使上诉权的;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第一审案件中,公民作为当事人的,只要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都可由自己行使上诉权依法提起上诉;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上诉权,但上诉人仍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法人作为当事人的,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上诉权;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的,由他们的主要负责人行使上诉权。
  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全体提起上诉,也可以一人或部分人提起上诉。普通共同诉讼人,各自都可以独立行使上诉权。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由诉讼代表人行使上诉权。经过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的,可以代理被代理人行使上诉权,但上诉人仍是被代理人。不享有上诉权的人,或者不是法律规定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的人,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当事人的名义提起上诉;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予以驳回。有的案件原、被告双方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只要都享有上诉权,应当都列为上诉人。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并依法行使上诉权,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的判决、裁定,称上诉对象。能够成为上诉对象的,只能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包括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不予受理、对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等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调解协议不能成为上诉对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都不准上诉。法律规定的裁定,除以上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外,其他裁定,也不准上诉。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算。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计算。过了法定期限,法律文书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行使上诉权。在上诉期间,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人民法院查明确系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上诉期的,应当准许顺延期限,以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期限耽误后,当事人申请顺延,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的规定,是指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并分别作出准予顺延或不准顺延的决定,而不是指具备顺延期限条件的,仍可作出不许顺延期限的决定。对上诉期限的计算还应当指出两点:
  (1)当事人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的案件,因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不同,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上诉期限都届满后,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国内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国外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三十日。十五日届满,国内一方当事人未提出上诉,即丧失了上诉权,但法律文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国外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限届满后,判决才生效。
  (2)必要共同诉讼的上诉期限。应从最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因为共同诉讼人可能分散居住各地,收到判决书的时间也不同,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权。非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因各共同诉讼人可以独立行使上诉权,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
  4、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根据,没有上诉状就难以判明当事人是否行使上诉权和上诉请求的范围,第二审人民法院也无从进行审理和裁判。上诉状依照法律规定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是上诉状的重要内容。“上诉请求”,是上诉人通过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即上诉人通过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原裁判的一种意思表示。
  “上诉理由”,则是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的具体根据,包括对第一审查明的事实、证据的不同认识,在第一审未提供的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也包括请求追加当事人的理由、根据,以及对适用法律、执行审判程序的不同意见的理由和根据等。在宣告判决、裁定时,当事人上诉的口头表示,不能代替上诉状,但当事人已口头表示上诉的,应当告知他们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书写上诉状,不要采取简单的做法,等到上诉期满以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处理。但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告知后,未在法定上诉期间递交上诉状的,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上诉状中欠缺的部分可告知上诉人补正,但不能以此为理由剥夺其上诉权。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当事人将上诉状直接寄交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后的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当事人提起上诉,应依法交纳诉讼费。诉讼费一般应在递交上诉状的同时交纳。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诉才能成立,才能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当事人已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发生效力。但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仍应执行。
  未开庭之前可以撤诉吗?未开庭可以撤诉,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案件的时候,只要还为受理这个案件,当事人都可以请求撤销,所以未开庭就是还没有正式的审判这个案件,并且做出的判决也还没有生效的时间段都是可以撤销的。
  延伸阅读:
  民事诉讼中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修改看点
  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多少?

鉴于行政赔偿费用都包括什么内容?我们所在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行政事件逐渐引发我们的关心,就会引发出行政赔偿,但是我们比较关心的是关于行政赔偿费用是如何规定的,那么作者要为提出一个问题,行政赔偿……什么是缺席判决原告和被告都可能因为故意或因其他阻碍无法按时出庭,原告或被告不出庭法院会不会判决?任何一方不出庭都会按缺席判决其败诉,因此在诉讼时间到达时一定要及时出庭,否则之前为案子所做的努……留置送达的送达要求有哪些对于一些法律文书,可能需要及时的送达给当事人,如今一般都是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但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不方便通过邮寄方式来送达,就有可能涉及到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其他的……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最完善最健全的,保护着老百姓们的利益和权力,保护着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到损失,那么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对开庭审理直到宣判的时间进行……开庭后判决书多久能下来?开庭后判决书多久能下来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期限。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未开庭之前可以撤诉吗?民事诉讼是我国程序法之一,我国一共有三部程序法,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那么关于未开庭之前可以撤诉吗?没有开庭之前是可以撤诉的,这样的撤诉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的,还有如果在开……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有哪些执行方法民事法庭是绝对不会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判决对相关人员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因为正常情况下民事法庭的判决书就已经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质在其中的,再次判决强制执行那是因为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结……如果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法院的判决肯定需要当事人在场,那么,如果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对于此类情形,被告缺席法院审判已经违背了法庭的相关秩序,主审法官可以依据有阿虎法律规定直接对案件进行判决,对于判决结……发现判决日期有误,需要怎样办理在我国的案件审理和案件终结后都会有相应的法律文书,来保证这类行为的合法性和正规性。我国在对待这类判决书的发方时也具有一定的要求。那发现判决日期有误,应该怎样进行办理呢。下面小编……法院判决错了如何处理,应该怎样处理法院在我国的案件审理时,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或者对当事人不公的行为出现。我国的政府一旦发现这类情形,马上予以纠正。但法院判决错了如何处理,应该怎样处理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大家……判决书错了怎么办,如何要求其改正?我们都知道不管是任何的事情,只要是双方都不能自行解决下来的,一般都会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就是为了让法院给出一个公平的决定,那在审判的过程中把判决书弄错了的话,会怎样呢,那就来了解……执行中发现判决错误如何处理?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的进步,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刑事案件会出现判决错误的现象,那么,执行中发现判决错误如何解决呢?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中,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有哪些?一直以来,学界对于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有着不同的见解,这也导致了两者概念上的含糊不清与理论上的混乱,两者虽然都是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性行为,但是在许多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怎样的热门城市:嘉善县律师株洲律师七台河律师宁海县律师黄冈律师延边律师石河子市律师普洱律师新乐市律师……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热门城市:广州律师昭通律师涞水县律师梨树县律师防城港律师饶阳县律师东辽县律师赤峰律师深……强制执行公证异议的内容有哪些热门城市:中卫律师穆棱市律师毕节律师四子王旗律师阳江律师瑞昌市律师丰镇市律师沙河市律师富裕县律师强制执行公证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一种法律手段,但是强制执行公证异议最近……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被判处缓刑需要坐牢吗热门城市:长海县律师长岭县律师向阳区律师长沙律师孝感律师肇源县律师新华区律师舒兰市律师长安区律师……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热门城市:甘南律师青县律师梨树区律师阳泉律师海兴县律师麻山区律师通辽市律师枣强县律师集贤县律师……行政不作为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一、行政不作为起诉状应该怎么写行政起诉状原告:地址:辽宁省阜新市xx区xx街16114被告:阜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地址: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行政法》对行政裁决的程序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热门城市:定西律师运河区律师讷河市律师临夏律师沧县律师滴道区律师兴安盟律师武邑县律师友谊县律师……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什么一、要式行政行为的规定(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行政裁决的救济如何完善?热门城市:浙江律师福清市律师南京律师淮南律师寿光市律师三沙市律师丽水律师阿拉善左旗律师瑞安市律师对一些民事或者经济纠纷,特定的法定组织可以依法对其作出判断、裁决,这样可以……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与特点有哪些?在法律上,我们将政府机关作出的具体行为称之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上至国家社稷的稳定,下至民生经济的发展,所以了解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与特点是熟知我国司法程序一个重要内……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