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投稿投诉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是怎样的

  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是怎样的
  1、案件受理登记。2、现场勘察记录。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5、做《调查询问笔录》。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9、送达回证。10、其他步骤。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
  目前,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但是,由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清晰,基层执法部门在限期拆除公告何时发布、公告什么内容等问题上,意见很不一致。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行政机关即可公告,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内容公之于众,而不论当事人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换言之,公告的内容就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内容,公告的时间是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同时。这种观点的理由是,公告的目的之一在于“让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之前,知晓自己的违法事实及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后果”。因此,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同时进行限期拆除公告,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这种观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基本程序是: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理决定,同时发布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过三个月后,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作出催告书催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催告书限定期限内仍不拆除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第二种观点认为,限期拆除公告应与强制拆除催告并列,即在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同时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就是催告书的内容。这种观点的理由是,既然限期拆除公告是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之一,就不应当出现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环节,而应当出现在催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环节。公告其实是催告的形式之一。公告是广而告之,具有公开和严肃的特点,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但可能因种种原因当事人不一定看到。因此,应当将公告与催告相结合,“在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催告通知书的同时,还应当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内容向社会公告。”根据这种观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基本程序是: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理决定;过三个月后,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作出催告书催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同时向社会发布限期拆除公告,将催告书内容公之于众;当事人在催告书限定期限内仍不拆除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第三种观点认为,公告程序是独立的。首先,限期拆除公告应当在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情况下进行。因为《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第一句话强调的是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才公告,而第二句话则表明,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才进入“强制拆除”阶段。其次,限期拆除公告不同于强制执行催告。两者是相互独立的环节,而且只有把两者相结合,才能保障强制拆除的效果,把工作做到位,给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更多机会和时间,因此,可以“在强制执行前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在正式强制拆除前还应当催告”。按照这种观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基本程序是: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理决定;过三个月后,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向社会发布限期拆除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作出催告书催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催告书限定期限内仍不拆除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笔者认为,三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从立法过程的相关资料看,第三种观点可能更符合立法愿意。回顾立法过程,“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是行政强制法草案第四次审议后在第五稿中加入的。立法者主要是“考虑到很多时候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并不是非常紧急,为了防止继续实施违法建设,也有不少查封等停止施工的措施,因此进一步对程序作出规范,防止尚有争议未得到司法救济的强制拆除得以实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个规定是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一般规定的例外,这体现了公平、公正要求,也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例外。”
  但是,按照第三种观点进行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不仅程序相当繁琐,而且对行政机关的权威会造成极大伤害,实践并不可行。在这个程序中,行政机关将要四次作出法律文书,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公告书、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要向违法建筑当事人三次送达法律文书。更糟糕的是,要限定三个“自行拆除”的期限,包括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中限定“自行拆除”的期限、在限期拆除公告中的“限期”、催告书中的“履行义务的期限”。三个拆除期限虽然让当事人有更多自动履行义务的机会和时间,但是行政机关决定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
  因此,笔者建议在《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立法机关或有权解释的部门从执法实际出发来合理界定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上述第二种观点比较符合执法实际,可以作为规范的依据
  在上述流程中有一个问题还需要引起重视,即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里所称的“在法定期限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对象应当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要避免出现以下两个认识误区:
  1、不服催告书内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催告书只是告知当事人应当履行自行拆除的义务,而这种义务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所设定的。因此,催告书,包括公告,本身没有给当事人新增加权利义务,不属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范围。不服催告书或限期拆除公告,均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强制拆除要中止。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除非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否则行政机关可以继续实施强制执行。
  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实践中只有专门的部门才有权利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否则的话拆除行为就是非法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律师。
  延伸阅读: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租赁土地合同双方违约怎么办?依《民法典》第592条的规定,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土地置换的税收规定是什么一、土地置换的税收规定是什么土地置换的税收规定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按规定对房地产交换的双方征收营业税。其次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若干……诉讼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时效的计算是多久?一、诉讼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时效的计算是多久?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内容有什么需要包括甲方姓名、乙方姓名、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置换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意义上的转让即买卖,出让方交付物或权利,受让方支付价款。而……土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土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办理流程有: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办理的税费标准是多少?一、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办理的税费标准是多少?1、登记费:(1)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2)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2、工……土地出让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怎么赔?一、土地出让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怎么赔?(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土地合同到期违约怎么办?一、土地合同到期违约怎么办?土地合同到期违约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解决?一、土地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解决?土地合同单方面违约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已经生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形成违约责任是什么?一、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形成违约责任是什么?出让方不按约定交付出让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按期交付土地是其最主要的合同义务,如因可归责于出让方……土地出让合同迟延交付土地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一、土地出让合同迟延交付土地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土地出让合同迟延交付土地违约金规定是按照相关当事人的约定来支付违约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的要求的……土地出让合同开工违约怎么办?一、土地出让合同开工违约怎么办?土地出让合同开工违约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
城市房屋拆迁中,评估价格如何认定?一、城市房屋拆迁中,评估价格如何认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一、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首先它们的不同之处体现在第一个地方,那就是商品房,又称作大产权房,国家认可的在国土局,商品房存有备案,而且他也有预售许可证,自由买卖也……怎样选择拆迁安置房屋才不会后悔?一、怎样选择拆迁安置房屋才不会后悔?1、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实践中,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规模拆迁中,并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使得被拆迁人的安置房约定并不明确……房子划入拆迁红线多久会被拆?一、房子划入拆迁红线,多久会被拆?通常在一个月到半年左右,房子就会拆迁。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所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城市房屋拆迁之前要进行哪些审批?一、城市房屋拆迁之前要进行哪些审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之前,需要审批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包括项目立项的审批、用地规划的审批、拆迁补偿方案的审批等。……农村房屋只有一般在拆迁范围之内,怎么办?一、农村房屋只有一半在拆迁范围之内,怎么办?农村的房屋只有一半在拆迁范围内的,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房屋是属于不动产,不能只征收一部分的,应该整体征收。《国有土地……承租公房拆迁利益如何分配?一、承租公房拆迁利益如何分配?公租房因为其特有的产权性质,其被拆迁安置的对象也有别于一般产权房屋的拆迁。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哪几类房屋会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内?一、哪几类房屋会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内?1、农村房屋未有人居住,闲置时间达两年以上的类型很多农村地区都会留有一些闲置下来无人居住的房子,这些房屋可能是有村民在外定居,以……搬迁奖励最多可领房子评估价的15吗?一、广州搬迁奖励最多可领房子评估价的15吗?不同的地区拆迁奖励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由各地拆迁补偿政策而定的,比如:广州出台的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最多可以领取房子评估……租房开店遇拆迁,房东要提前解约怎么办?一、租房开店遇拆迁,房东要提前解约怎么办?租赁的遇到拆迁的,出租人提前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棚改拆迁后第二套房是否可享受购房补贴?一、棚改拆迁后第二套房是否可享受购房补贴?棚改拆迁后,买第二套房是没有购房补贴的,购房补贴是针对棚改户首次购房。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成片危旧住宅区(包括非成套房片区)改造项目……承诺的拆迁安置房成空谈,怎么办?一、承诺的拆迁安置房成空谈,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承诺的拆迁安置房成空谈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国……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