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呼格案吧。一个正当青春的无辜生命,就因为司法不公正的问题,变成了强奸杀人犯,甚至失去了生命。当真相来临的时候,有人说,这个事情还是不要追查到底了吧,因为会影响到司法体系的社会公信力。这种担忧看上去似乎是有道理的,但其实却危害巨大。为什么?因为首先,司法公信力的来源本身就是公平公正。如果牺牲了公平和公正来维护司法公信力,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了!其次,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能保证其司法体系永远是百分之百绝对不会出错的。(当然,如果错误率偏高,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所以,最可怕的事情不是出错本身,而是出了错以后,以更多的错误来掩盖它呢,而不是是敢于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这就好比一个死不认错的人和一个知错就改的人,哪个更值得信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