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的产程病历缺失,最大的问题就是婴儿窒息状况。有很多网民眼睛却紧盯着"安定"的使用,是否存在"阴谋"的问题而争论不休。 10毫克的安定剂量是大还是小,这是专业的问题。有说是为了缓解产妇的体能,更利于分娩;也有说在宫口开七指时不宜使用;孰是孰非暂不去评论。 一个顺产孕妇突发婴儿窒息状况,这会不会是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医疗事故?如果是的话,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做胎头吸引时,没有事先让家属过来签字? 还可以解释,出院总结中应该写入而没有写入的问题,这是怕家属对这个事件引起过分注意。同样也可以解释,因为害怕操作不当的医疗事故被人追究,能掩盖就尽可能地去掩盖;所以就会有人在病历入档时,故意疏忽缺失了手术产程的这几页相关病历。 为什么要说"入档时",因为警方调查时并没有发现缺失的证据,只能说明是病历入档的时候,就没有存在。谁都知道伪造病历是犯罪的行为,没有人明知是犯罪,而不计后果故意去犯罪;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病历记载,婴儿窒息的内容是真实的。 据许敏家人说,威可以考上清华北大,但实际上只是一般的普通大专;一个"天才"的人被沦为普通人,从侧面岂不是可以证明威出生时,确实受到窒息后智力被影响了。 病历的问题大家议论纷纷,但是那些15床、16床;孕39周几天,孕40周几天;入院妇产科,妇科病室还是产科病室,这些无关痛痒的笔误,说这一些又能起什么作用? 28换婴案有人怀疑许敏偷换,就算威出生时发生窒息,是个"病孩子",有谁会舍得丢弃自已的亲骨肉?许敏是个产妇,是不可能随意进入婴儿室的。 虽然护理部主任是许敏哥哥的岳母,许敏生产时产房有亲戚陪产;但是,是亲戚就一定会帮忙吗;这是什么混帐逻辑,有谁会冒坐牢的风险,帮他人进行犯罪? 只有有邪恶心理的人才会认为他人也邪恶;一个含辛菇苦十月怀胎的人,对身上的这个宝宝感情十分深厚;心地宽厚善良的人,是绝对做不出这种下等事的! 如果可以证实,威出生时发生窒息状况是一起医疗事故,那么在这起诉医院侵权案中,威的精神抚慰金有可能也能同策一样;拿到真金白银人民币20万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