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都是消费者投诉的高发时期,保险里也没少见投保人投诉业务员和保险公司的。 但是还有一类投诉,相对小众,但是也比较典型:夫妻两口子闹离婚,之前给对方买保险,因为利益处理不均而导致双方互撕。 婚姻关系对于保险利益这个话题,今天就跟大家仔细聊聊。 重疾险夫妻互保 所谓夫妻互保,就是丈夫作为投保人,给妻子花钱买保险;同时妻子作为投保人,付款给丈夫买保险。 互相交叉投保的好处是,如果有一方得了大病或者身故,另一方名下的保险保费就无需再交了,保单继续有效。 这就是所谓的"投保人豁免",也常见于父母给年幼子女买保险。 根据《保险法》,保单的所有权在投保人一方,也就是说,在保费还未结清之前,投保人可以单方面退保,无需征得被保人同意。 理论上,夫妻互保后闹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变更投保人到自己名下,这样不至于两败俱伤,双双退保承担经济损失。 但这也仅仅是"理论上",如果一方不配合提交身份材料变更投保人,或者当初买的时候,仅仅是丈夫(妻子)给妻子(丈夫)单方面投保,一气之下选择退保,那就必然导致保障失效。 受益人变更 除了投保人可能会存在争议以外,受益人变更可能也会有纠纷。 妻子名下的意外险、寿险保单 ,受益人写丈夫,两个人感情好的时候是爱情的见证,感情不好了能不能大笔一挥,将受益人变更为其他人呢? 分情况,要看投保人是谁。 如果投保人是妻子本人或者女方父母,给妻子买的意外险、寿险保单对应的受益人,就可以随时变更,无需原受益人丈夫同意。 如果投保人是丈夫,根据《保险法》规定,带有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投保人想要变更受益人,需要征得被保人同意。 也就是说,妻子如果不同意变更受益人为丈夫,即使这份保单的所有权是投保人丈夫本身,丈夫也没办法,只能选择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1)变更受益人为孩子,或者双方均同意的第三人; 2)退保。 可能有人会问,医疗险、重疾险或者养老年金,这些保险产品呢? 这些产品的受益人,均默认为被保人本人,根据《保险法》的制定精神,不允许被保人大病躺在病床上,保险公司的理赔金给到其他人。 当然了,如果重疾险和养老年金中还有身故理赔金的保障责任,那么处理就与意外险和寿险相同。 夫妻共保 这种情况相对少见,但是也值得一提。 不同于重疾险的夫妻互保,有一些寿险保单的产品形态是,投保人为1人,被保人为夫妻2人,夫妻如果同时遭遇意外事故,可以获赔2倍保额。 比如,夫妻各自买了300万保额,发生车祸双双死亡,那么就可以获赔1200万理赔金,留给孩子。 这类夫妻共保的寿险保单,除了同时出事加倍赔以外,还有保费豁免的功能,就是一方出事,另一方的剩余保费就不用交了,保障依旧有效,另一方以后出险还能赔。 如果发生离婚的情况,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将另一半的保单拆分出去,保费由对方自己缴纳。 保费拆分的本质,就是转投另一款产品,价格上要贵一些。 除了上面提到的3个问题,其实还有件事问的也特别多:以夫妻身份购买保险,以后离婚了,保费按时由对方继续交,保单会不会失效? 不会。 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投保人自己与配偶的夫妻婚姻关系是否破裂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买的时候合法合规,那以后理赔就不受影响(前提是:保费要按时缴纳)。 如果投保的时候,男女双方不是配偶关系,比如小年轻之间谈恋爱,或者中途半路夫妻同居有事实婚姻但是还没领证,这些情况是不能为对方购买保险的。 进一步,在没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也是无法给对方子女(继子女)购买保险。 但如果离婚后孩子被法院判给前任,自己还是可以给亲生子女(有血缘关系)购买保险;给未成年的亲生子女购买有身故责任的意外险、寿险、重疾险保单,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 可能说的比较绕,总结一下: 1)没领证的男女朋友不符合保险利益,即使对方同意,也不能给对方买保险; 2)结婚时候买的保险,只要能保证投保人按时交钱,保单效力就不受影响; 3)离婚后给亲生子女(未成年人)买含有身故责任的保险,监护权在前任的,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关于离婚对保险影响的这个话题,其实是每个人都应该学习知道,日子往好了过,知识往坏了学,总归没错。 最后再说一个案例,也是群里的朋友私信问我,希望我能给个建议。 女方白富美,正值妙龄,看上了一个农村穷小子,两个小年轻都互相心生欢喜,但是女方父母担心男方婚后生变,到时候闹离婚,会分走不少女方的家产;女方妈妈咨询我如何配置保险规避这种潜在的可能性。 先给大家10秒,思考一下如何解决? 嗯,我来公布答案。 先说医疗险、意外险、定期寿险这些,保费太便宜,往大了买,一年保费交个几千块足够了,达不到婚前财产隔离的作用。 重疾险的保费几千到1万块,而且重疾险的保额往往也有限制,且大多为消费型,也没办法。 最终的答案是:终身寿险 。 女方母亲作为投保人,一次性或者每年交费(缴费期尽量缩短至3-5年),被保人是女方自己,受益人是女方母亲。 终身寿险的账户价值比较高,储蓄理财功能十足。 女方母亲作为投保人,保单的所有权在自己,受益人也是自己;以后如果有了孙子女,可以把受益人变更(或转让部分受益比例)至孙子女,在这种情况下,不管男方婚内发生什么变故,都不会改变保单的效力,最终起到财富隔离的作用。 [编外音:我辛辛苦苦想出来的思路,被精算师一句:"买保险不让男方知道就行了,保险公司才不会搭理你们夫妻之间的事,男方也不知道女方家庭是否买了保险、买了哪家公司,即使知道了想去查,也会被保险公司拒绝(非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给打发了……] 嗯,关于离婚这个话题,今天就跟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加下面的微信,直接连线精算师大咖。 交个朋友,保险咨询都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