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给你自由这是我仅有的权限
不忍心看你难受,还不如我来承受,你该享受的自由,我给你。于是我们都幸福了。
是的,你没有听错。你自由了。
1、只是,你所享有的自由,其实不是我给你的,也不是我所能给的,那确定是属于你自己的。但是,因为碍于面子,或者碍于我的感受,你不怎么好意思享受那份属于你的全部的自由。
譬如,你原本想要跟同学一起吃饭——女同学,但缘于我的存在,你没有去,很不情愿地没有去;再比如,你要来一次"狂欢",可是考虑到我可能不喜欢,所以一直没有如愿,怕我吃醋?去吧,为什么不去啊?你开心我也开心啊!因为我如此爱你!
2、为此所以我深深地自责,经过充分思考,决定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让你的自由之身同步你自由的灵魂。你自由了!你彻底的自由了。从此,我们的"合约"终止,你不再需要履行对我的有关精神和肉体的承诺。以前所有的恩怨,几许隐隐的不满也一笔勾销,两不相欠。
从此,你不必为了顾及爱人的感受,放弃了自身的追求——那一定不是爱你的人所要的选择。爱人一定会支持你的决定,即便她或他是痛苦的心酸的?好吧,为了爱人不必担心或在意,我"给"你自由,你即可无忧无虑地幸福的追寻喜欢的生活,这才是我——作为你的爱人所希望的。
3、既然不再志同道合,已然不再两情相悦,"婚姻"就是残忍的枷锁,成为束缚自由的帮凶。高尚的我们,无畏的我们,就得主动献出打开枷锁的钥匙。虽然彼时信誓旦旦,无奈风云变幻。顺应,开朗,自在,向前,是被迫,也是大智。
前提是: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是否开心,我都已经作出了决定,且不可更改——即便是你,也没有权利否决我的决定。由此可见,你的自由也是我的自由。你虽然自由,却是由我而定。因此你可能并不是真的舒服,但是,我意已决——我们一定不能辜负这份美好的心意,得好好的享受为期不远的日子。
4、不能陪你继续——你的自由还是有限的自由——所以虽说如此,我还是该对你说对不起,我很遗憾。
但愿,我们各自都因为这个决定,每一天都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