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假说 假说也叫假设,它是人们在已有的事实和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对某些未知的事物现象或规律性所作出的一种推测性的解释。 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常常要运用假说这一种思维形式。这是因为,人们在认识活动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物现象,有些事物现象运用已有的科学知识便能作出正确的解释,而有些事物现象是已有的科学知识无法解释的。如何解释这类运用已有的科学知识无法解释的事物现象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需要提出一些新的理论观点作出假设性的解释。 例如,1871年发现天王星以后的一些时候,发现这颗星在天空中的实际位置跟依据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所计算出来的位置不同,于是在仔细观察研究之后,便认为存在着另一颗当时不知道的星,是这颗当时不知道的星引起天王星轨道的偏差。假定"还存在着一颗星",并且以一定方式来验证这种推测,这就是逻辑学中所研究的科学假说。后来根据天王星的实际方位和应有方位之间的差别,经过精确计算,确定了未知星的方位,果然发现了这颗新星,即海王星。 再如,医生根据病人的某种现象,便推测这种现象是由于某种病因所引起的,然后再根据某种病因所能引起的现象和病人的现象核对。假定病人有某种病,并且以一定方式来求证推测,这就是假说。 任何一个假说都具有如下两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任何一个假说的提出都是以一定的相关事实材料和一定的相关科学知识作为其基础和前提的,它与胡思乱想与宗教迷信等这些毫无客观根据的东西有根本的区别。可以说,一个科学假说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和智慧的高度表现。 第二,任何一个假说都具有猜测的性质,都是对未知的事物现象或规律性所作出的一种推测,因而它与已被验证为确定可靠的科学知识有所不同,它的可靠性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证实。 总之,任何一个假说既具有科学性的一面,又具有猜测性的一面,是科学性与猜测性的有机统一。假说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特别是在科学研究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往往是人们揭开某种科学奥秘的先导,是人们获得真理性认识的必经途径。因此,可以说,科学的发展需要假说,假说推动科学的发展。 二、假说的提出和验证 假说的发展或建立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不等于随意地猜测,通常要经历如下三个步骤:首先是假说的提出;其次是假说的推演;最后是假说的验证。 (一)假说的提出 假说的提出必须以一定的相关的事实材料和科学知识为其根据,通过思维加工(主要是运用推理),从而作出初步假定。例如,在我国湖北神农架山区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可能存在野人的假说的提出,就是以大量的文字记载以及实地考察所获得的许多直接和间接的情况为依据的,进而推论出这些地方可能存在野人。 在假说的提出阶段,最常用的推理形式是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大量的事实表明,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在人们提出假说的过程中起着帮助发现的作用。 例如,卢瑟福为了解决可散射实验提出的问题,从经典力学出发,把微观的原子与宏观的太阳系进行类比,构造了原子的有核模型。在这里,卢瑟福就运用了类比推理。又如,荷兰科学家惠更斯在提出光的波动假说的过程中,也运用了类比推理。他将光和声进行类比。他观察到:光和声都有直线传播、反射、折射等共同属性,而声具有由物体的振动所产生的一种波动性。惠更斯便推测:光也应当具有波动性。于是他提出了光的波动假说。 除了类比推理有助于假说的提出外,归纳推理也能帮助人们提出假说。例如,现代分子生物学指出:一切生物都使用同一套遗传密码。这个假说的提出就运用了归纳推理。生物学家根据已搜集到的资料,发现有许多的生物遗传密码相同,在没有遇到反例的情况下,提出了假说:所有的生物的遗传密码都是通用的。又如,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这一假说的提出,也运用了归纳推理。在1742年,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根据77=53+17+7;461=449+7+5;461= 257+199+5等例子,发现这些奇数每次相加的三个数都是素数。于是他提出了一个假说:所有大于5的奇数都可以分解为三个素数之和。他把这个假说写信告诉了欧拉,欧拉肯定了他的思想,并补充提出大于4的偶数可以分解为两个素数之和。这两个假说后来合称为哥德巴赫猜想。 假说的提出,应力求做到如下三个要求: 第一,假说应与已有的科学原理相符合,而不能与之相违背。如果一个假说的基本内容与已有的科学原理相违背,那么可以断定它是不能成立的。例如,关于"永动机"的设想就是证明。"永动机"的制造之所以不能实现,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违背了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但是,对此不能绝对化,因为人的认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原有的科学理论不可能完美无缺。当新发现的事实与传统观念发生冲突,旧的知识体系的局限性暴露出来时,提出新的假设就不应受原有观念的束缚,否则,就会妨碍科学的发展。例如,20世纪普朗克提出的量子假说,爱因斯坦提出的相对论假说,都突破了经典物理学中的旧观念。 第二,假说所解释的不应仅是观察到的事实的一部分,而应是事实的全部总和。正是由于发现了原有理论无法解释的新事实,人们才建立新的假说,因而,新的假说应当对各种有关的事实给予正确的解释。一个假说能解释的事实愈多,它的可靠程度愈高;反之,一个假说能解释的事实愈少,则其可靠程度愈低。 第三,假说应当与被解释的事实或现象相一致,不应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假说的基本内容与被解释的事实或现象有矛盾和冲突,则此假说就不能成立。 总之,假说的提出是从一定的相关事实材料和相关的科学知识出发,经过一定的逻辑推理而完成的,它还具有尝试性、暂时性的特点。因为在假说的提出阶段所占有的相关事实材料还不完全,所依据的科学知识未必恰当,所进行的推理也不一定严密。有的时候,对于同样的事实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设想出不同的理论解释,会提出几个不同的假说,研究者必须经过反复地推敲和考察,才能对几个假说做出选择。这一反复地推敲和考察过程,就是假说的推演和验证过程。